投资基金与直接投资的风险关系

【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 】栏目   编辑整理:中国保险网   (2000年6月15日)


通过基金投资的风险一般高于直接投资的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并不能消除证券市场固有的风险,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它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程度与投资者直接投资证券市场的风险程度是一致的。比较直接投资而言,投资者通过基金投资增加了基金管理人这一代理环节,它除了要承担投资证券市场的风险之外,还必须承担因代理关系引致的风险。国内外关于基金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措施,都是力图通过一定的机制监管基金管理人的行为,提高代理关系的透明度,将代理关系的风险减至最低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是,无论是政府的监管还是行业的自律,都会存在漏洞,基金管理人可能通过种种不法的手段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因基金管理人诚信品质的问题引发的风险导致了投资者通过基金投资的风险可能高于直接投资的风险。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基金管理人操纵市场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操纵市场主要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市场尚不规范,在操纵股票价格的现象不能根除的情况下,有些参与者通过操纵股票价格获取了高的回报,并且抬高了股价指数水平。基金管理人在获取高投资回报的压力下,可能被迫采取一些不正当的行为。基金投资者必须承担由于该类不正当行为导致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

  另一方面,由于基金的管理人所能获取的报酬即基金管理费用是按照基金净资产值的一定比例计提,而与基金的实际收益水平关系不大。基金管理人为了多提取管理费用,可能会人为操纵基金的净资产值。如通过与他人联手,大量买卖某只股票将其价格维持在很高的价格水平上,来提高基金帐面净资产值,这种做法使投资者在增加基金管理费支出的同时还会增加股票买卖的交易费用,并且还要承担资金积压的损失和资金过度集中的风险。

2、 基金管理人向关联企业输送利益

  在我国,基金管理公司都是由大的证券公司为主设立的,并且封闭式基金的管理人没有赎回的压力,所以不能排除有的基金管理公司动用基金资产为控股股东的新股承销、配股甚至自营业务服务,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损害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如基金可以抬高和维持某只股票价格,一方面使控股股东能够将持有的股票在高价位卖出套现,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基金帐面的净资产值,多提取管理费用。


转发此页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