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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险
[ 聚焦百姓 ] [ 2016年10月20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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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长江财险鄂州中心支公司与湖北省鄂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正式签订“长江财险鄂州中心支公司与鄂州市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协议”。至此,由鄂州市人民政府出资为全市1万名残疾人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正式生效。

  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服务方面的补充作用,鄂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由政府出资,通过公开招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为全市常住户口并被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1万名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年龄不限。

  保险赔付分三个等级。一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残疾人意外伤害导致二次伤残,根据残疾程度赔付,身故最高赔付7万元。二是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保险期间,残疾人发生意外伤害导致的住院治疗费用,按照合同给予赔付,最高6000元/每年。三是人身意外伤害生活津贴。保险期间,残疾人发生意外伤害导致的住院治疗费用,按照合同每天30元赔付生活津贴,每次不超过60天,全年不超过180天。保险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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