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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路上,让重疾险带来希望的曙光
[ 聚焦百姓 ] [ 2016年11月22日 ] 编辑整理: [ 中国保险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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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的科学研究数据显示:每个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2.8%。虽然随着医学的发展,越来越多曾经被视为绝症的重疾,如今已可以被治愈。但伴随治疗所产生的高额医药费,以及不得不暂停工作所带来的收入减少,仍会让原本平坦的人生之路出现令人扼腕的转折。在艰难的时刻,如能拥有一份重疾险的陪伴,也许会让灰暗的人生路重新看到希望的曙光。

  工银安盛人寿推出的“御立方三号保障计划”, 就是这样一份受到市场欢迎的重疾险产品。它具有五大特点:健康保障全面升级,三次重大疾病赔付扩展至60种,并提供25种轻症三次赔付;交费灵活,提供5种交费方式,以及至66周岁、至77周岁和至88周岁三种保险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择;生存至满期,可获得满期金,既为健康做好保障,也为养老储备资金;若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在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后,剩余交费期的续期保险费即可全部免除。

  正因为以上的特点,“御立方三号保障计划”一上市便屡获好评。在今年7月的“2016年中国保险业方舟奖评选”中,“御立方三号”被评为“值得信赖保险产品(寿险类)”。10月,又再次荣获第十一届“中国保险创新大奖” “最佳健康保险产品”大奖。

  投保案例:

  刘先生今年35周岁,是一家公司的销售经理,工作繁忙且应酬多。身为家庭顶梁柱的他十分关注自身健康,为了家人的幸福生活未雨绸缪,他为自己购买了基本保险金额为30万元的工银安盛人寿御立方三号保障计划,保障至77周岁,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10,959元。

  刘先生可获得的保单利益如下:

  若发生轻症:6万元首次轻症保险金、6万元第二次轻症保险金、6万元第三次轻症保险金

  若发生重大疾病:30万元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身故:30万元身故保险金

  若满期:30万元满期金

  注:

  1.被保险人发生轻症后,依然享有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满期金责任。

  2.在已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将不再承担轻症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满期金责任。客户也不需要再支付剩余交费期的续期保险费,便可继续享有第二次及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障。

  3.若被保险人确诊时同时符合轻症和重大疾病定义的,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而不予给付轻症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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