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合肥海关、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公司在合肥联合举办安徽省“关税保证保险”业务推介会。
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范围开展以《关税保证保险单》作为税款类担保的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这是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中创新担保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合肥海关发布的关税保证保险,既是海关首次引进保险产品作为新型担保方式,也是国内保险行业第一个以政府机关作为被保险人的保证保险产品。投保人为进口纳税企业,保险公司承保进口企业在保险期间内申报进口货物所涉及的海关税款,如进口企业在保险期间未按海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由保险公司负责向海关进行赔偿,助力进口企业可实现“先通关,后缴税”,有效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进口业务环节遇到的资金困难,实现快速通关,加速进口货物周转,降低企业费用。该产品的发布,将起到改善进出口企业营商环境,节约企业资金占压成本,提高通关效率的积极助推作用,同时保证国家税款安全。
会上,合肥海关副关长潘楚雄介绍了海关税收征管改革的相关内容,从关税保证保险内容、背景、优势等几个方面作了详细介绍,表示将继续大力推广担保方式创新改革,加强对业务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推进多元化海关服务方式,携手各家保险公司和进出口企业共同为安徽省进出口贸易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程祥副行长表示,针对海关业务领域,中国银行注重发挥银保合力,强化银保联动。此次中银保险充分依托中国银行集团综合经营优势,在海关总署关税担保方式创新改革制度框架下,首创“关税保证保险”业务,将为广大进口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和高效的金融服务,助力安徽省对外贸易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刘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