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政策真是好,20多万的费用只要出1万多,大大地减轻了我的家庭负担。”近日,定南县一位脑动脉瘤破裂患者赖某某说。
据了解,今年1月,赖某某因脑动脉瘤破裂而住院治疗至今,共花去费用21.56万元,高昂的费用让他家陷入困境,后在该县医疗保障局的帮助下,通过统筹基金报销,大病基金报销及职工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补偿后,最终赖某某个人自付费用为1.4万元,仅占总费用的6.49%。
赖某某的事例在定南并不是个例。今年以来,该县在全市率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第三方保险机构参与“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职工疾病医疗补充保险”业务。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参与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外报业务;同时,引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南支公司参与职工疾病医疗补充保险。
医疗保障经办人员指导市民通过手机了解保险政策。
“引入第三方保险机构参与,不仅可解决医疗保障经办人员不足的问题,还可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定南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张晓清介绍,将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承办,借助保险机构网络遍布全国,相互协查能力强的优势,对意外伤害免责情况进行外调和稽核,达到有效利用基金的目的。
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定南县共发生城乡居民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人数890人,报销医疗费379.04万元;参保职工可补偿人数为440人次,医疗总费用876.86万元,统筹基金支付477.33万元,大病基金支付89.17万元,个人自付310.35万元,职工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将对个人自付部分理赔182.42万元,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