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银保监会持续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银保监会近期发布的数据显示,在2019-2020年两年期间,银保监会对违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实施的处罚金额达到1.4亿元,处罚相关责任人395人,共清退违法违规股东2600多个。
银保监会表示,2020年为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专项整治覆盖了4600余家银行保险机构,排查“资本不实、股东不实”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挪用、套取、侵占银行保险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排查发现,重点问题集中于股东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实施对银行保险机构的控制权和主导权,获取不当利益。主要表现为:
一是股权关系不透明;
二是资本质量不实;
三是股东行为不当;
四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借道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或通过空壳公司虚构业务等隐蔽方式向股东输送利益。
针对整治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从严处罚问责,严厉打击乱象行为。两年来,依法对违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1.4亿元,处罚相关责任人395人,对部分人员取消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银行业保险业。
同时,要求各类机构自查自纠,明确问责标准、程序,处理到人,两年来各类机构内部问责处理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360家次,对相关责任人问责5383人次,其中移交司法机关8人,党纪、纪律处分674人,经济处罚4029人、金额4538.27万元。
在如何处理这些公司治理失职的机构方面,银保监会表示,监管部门综合采取限制市场准入、并购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责令转让股权、限制股东权利等方式,积极推动问题整改。稳妥开展高风险机构违规股东股权清理,有序清退问题股东,大幅压降股东占款。两年来,共清退违法违规股东2600多个。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监管,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聚焦重点机构重点问题,加强处置处罚和公开披露,持续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
同时,制定出台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大股东行为监管指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公司治理重要监管规制,严格贯彻“穿透监管”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建立关联交易监管系统,信息化助力关联方识别和关联交易监测,前置风险防范端口,提高关联交易监管有效性和精准性,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促进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