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财险一哥”中国人保发布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一季度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047.54亿元,同比增长5.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0.34亿元,同比增长42.1%;每股收益为0.23元,同比增长42.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9%,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
一季度,人保财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355.52亿元,同比增长6.2%;赔付率70.3%,同比提高4.0个百分点;费用率25.4%,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95.7%,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89.42亿元,同比增长40.7%。
其中,最大险种车险的原保费收入达575.03亿元,同比下降6.7%;此前陷入风波的信用保证险原保费收入仅4.9亿元,同比下滑80.4%,在人保财险原保费收入中占比由2020年一季度的约2%进一步下降至不足1%。
中国人保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人保寿险方面,报告期内,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06.60亿元,同比下降5.4%;实现期交原保险保费收入407.37亿元,同比增加6.5%;实现十年及以上期交首年规模保费15.81亿元;实现净利润32.90亿元,同比增长15.6%。
人保健康方面,报告期内,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71.90亿元,同比增长37.0%;实现净利润1.41亿元,同比增长56.7%。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4月27日,银保监会向人保健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人保健康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8月30日,人保任命华山为人保健康党委书记、总裁,并要求“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华山到人保健康工作之后,在未取得高管任职资格核准情况下,存在以总裁名义主持总裁办公会议、签发公司经营相关重要文件、在公司年度会议讲话等行为,实际履行高管职责。时任人保健康党委书记华山,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基于此,银保监会指出,上述人保健康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责令人保健康立即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华山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