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失业保险各项待遇申请时限截至本月月底
为切实把“减、免、缓、返、降”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更好的发挥失业保险兜底保障作用,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36号)及《吉林省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经办规程》要求,全面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已发放失业金1.87亿元,失业补助金1512万元,临时性生活补贴19万元,稳岗返还资金17.5亿元,惠及1.1万户参保单位和70余万参保职工。市社保局提醒广大企业,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金申请时限截止到12月31日,有关就业人员请及时申请。
因个人原因自动离职人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至12月,因个人原因自动离职人员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标准: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是1210.40元/月;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是756.50元/月。
领取失业待遇不受60日申请时限限制
自2019年12月起失业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不再受60日时限限制,失业人员申请核定通过后,从申领时间开始发放失业待遇。
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农民工”的生活补助更多
“农民工”失业以后不再受离职原因限制,只要参保缴费满1年的都可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按照长春市低保标准(710元/月),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100%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由企业及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100%。已享受2020年稳岗返还的中小微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审核,按新标准进行补发;未申领2020年稳岗返还的中小微企业在申领时,直接按100%标准核定返回金额并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