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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洪涝巨灾保险在湖北四市州试点 财政拨款近亿元

[ 2019-05-10 11:29 ]   来源:[ 湖北日报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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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突发暴雨、洪涝灾害,将能获得免费的保险补偿。5月9日获悉,我省今年在武汉、十堰、黄冈和恩施州试点暴雨洪涝巨灾保险,由政府全额为辖区居民购买保险,对相关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基本经济补偿。

  该项试点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等七部门联合开展。据初步测算,4个试点地区的巨灾保险年保费支出近1亿元,由省和试点地区财政分担。根据各地财力状况,十堰、黄冈和恩施州的贫困县市区保费由省财政、县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非贫困县市区按5:5比例分担。在武汉,省、市财政按3:7比例分担。

  巨灾保险,是指对突发、危害严重的暴雨洪涝等重大灾害引发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切实保障的风险分散制度。我省巨灾保险保障范围为:因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失踪)、农房倒损、大宗农产品绝收或死亡,以及政府可能面临的巨额财政支出。保险模式既有传统模式,即出灾后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又有指数模式,主要依据有效观测站的强降水指数,无需核灾,一旦达到触发条件赔款直达财政指定账户,依据灾情统筹使用。传统模式在十堰、黄冈和恩施州试点,指数模式在武汉试点。

  根据方案,试点区域内所有人口(含流动人口)发生死亡(失踪),每人最高可获赔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倒损的,每间全倒房屋赔偿6000元,每户最高可获赔5万元;水稻、玉米根据不同生长阶段及受灾程度分段赔付,每亩最高可获赔200元,生猪每头最高可获赔150元。

  我省已选定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等8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参与上述四地巨灾保险试点,其中人保财险为共保体首席承保人。(记者李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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