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桃构建“法院+保险”协作机制 更多“一纸判决”兑现真金白银
“这3万元,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衷心感谢法院和保险公司!”近日,仙桃法院举行执行救助保险金集中发放大会,为生活困难的35名申请执行人累计发放执行救助保险金57万元。现场,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母亲再三表示感谢。
执行救助保险,是指法院交纳一定保险金作为投保人,为那些官司胜诉而无法得到赔偿的当事人购买保险服务,由保险公司协助法院对这类申请执行救助的人员进行真实性调查,最终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金。
2019年1月,仙桃法院在学习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化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后,第一时间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桃支公司联系沟通。
2020年7月,仙桃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仙桃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每年该院向保险公司投保50万元,保险公司最高赔付额为投保金额的1.5倍。仙桃市财政局将执行救助保险的保费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并予以拨付,解决了执行救助保险费资金这一关键问题。至此,执行救助保险项目进入既定轨道,开始运行。
今年1月,仙桃法院执行局对承办案件中,符合要求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执行救助保险申报,救助对象为案件“执行不能”、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经执行局法官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对35名申请执行人分别予以1万-3万元不等的执行救助保险金,帮扶其渡过难关。
随着最后一笔救助保险金到账,仙桃法院首次执行救助保险全部成功理赔完毕。执行救助保险金集中发放大会现场,干警一一核对救助对象的身份信息或委托手续,组织救助对象领取款项支票。
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昊介绍,该院引入执行救助保险机制,旨在利用保险杠杆效应扩大执行救助效益,让更多当事人的“一纸判决”兑现为“真金白银”。
中国人保财险仙桃支公司总经理曲华忠告诉记者,借助这种新险种、新服务,能够助力打破执行救助资金的瓶颈问题,扶助更多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脱离困境。
自2016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战斗打响以来,仙桃法院坚持改革创新精神,致力搭建“1+N”多元化救助平台,依托司法救助、保险救助等工作机制,助力破解执行壁垒,妥善化解“执行不能”“执行信访”等矛盾,让更多执行难案、骨头案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