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网4月27日讯 目前,住宅项目的建设以房地产开发商为主。开发商聘请设计单位设计住宅项目,招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还聘请监理公司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负责建筑材料的采购。一些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要求设计人员减少结构的安全储备,只要稍微满足规范要求,而规范要求是最低的安全要求。由于恶性竞争,一些施工单位压低了价格,从而降低了服务质量。一些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不顾工程质量,而委托监理单位对开发商进行独立监理很难实现。为避免系统中出现此类问题,目前有必要引入独立的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作为保险公司的代表,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
今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关于启动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的通知》已于近日发布。《通知》指出,确定由8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统一承保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项目。
据悉,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针对湖南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导致的建筑物损坏,由保险公司履行修复或赔偿义务的商业保险。
如果被保险人在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期间内,发现工程存在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可向住宅工程的物业服务企业报案,由物业向保险公司统一提出索赔申请。
《通知》明确,将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为主承保公司)。
自4月20日起,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和永州共6个试点地区新建住宅工程(含保障性住房)开始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由于工程质量隐患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在国内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但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多个城市开展了政策性试点,其独特的保险责任条款和试点推广趋势逐渐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上海、北京等地工程质量隐患保险的发展时间早于广州,发展程度相对成熟。从趋势上看,今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工程质量隐患保险势在必行。毕竟,参照2007年北京潜在缺陷保险试点经验,如果不强制执行,显然不可能实现大规模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