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险经纪行业方面的专业人才。
一、基本条件
- (一)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从业记录;
- (二)熟悉保险经纪行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执业资格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 (四)具有所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和经验,熟悉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及法规;
- (五)年龄原则上40周岁(含)以下,有良好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思路清晰。
二、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序号 | 部门或单位 | 岗位 | 名额 | 工作地点 | 岗位职责 |
1 | 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本部 | 业务管理部副经理 | 1 | 北京 | 查看 |
2 | 理赔高级业务经理 | 1 | 北京 | 查看 | |
3 | 战略与发展研究员 | 1 | 北京 | 查看 | |
4 | 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筹) | 业务负责人 | 1 | 沈阳 | 查看 |
5 | 客户经理 | 1 | 沈阳 | 查看 | |
6 | 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筹) | 业务负责人 | 1 | 武汉 | 查看 |
7 | 客户经理 | 1 | 武汉 | 查看 | |
8 | 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筹) | 业务负责人 | 1 | 南京 | 查看 |
9 | 客户经理 | 1 | 南京 | 查看 | |
10 | 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筹) | 业务负责人 | 1 | 成都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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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 (一)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了解、决定聘用五个阶段。
-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录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合格,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与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及有关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相关政策、标准执行,具体情况可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