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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核算冲刺 盈亏问题将见分晓

[ 2007年6月12日10:11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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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本月底即满“周岁”的交强险,其盈亏问题或将浮出水面。保监会昨日向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各公司必须在8月1日前上报交强险执行一年来的专题财务报告,并将审计报告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据记者了解,目前,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正紧锣密鼓地对交强险的经营损益情况进行核算。 
 
    根据保监会昨日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公司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报告内容要按照交强险单独核算相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数据真实性”是保监会通知中的一大核心。“保险公司必须加强交强险核算管理,严格执行交强险和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的要求,提高数据真实性,同时要求公司立即对实施一年来的交强险业务核算情况开展自查,并进行数据还原。”

  保监会在通知中悉数影响交强险业务数据真实性的八种情况,“车险报案案件中涉及交强险的案件未进行分开立案处理、交强险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估损不足等”被一一列出。“6月30日前,如实向保监会上报交强险业务核算自查情况、数据还原情况、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对于自查不彻底或自查后仍然存在上述问题的,保监会昨日表示,将依法责令其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如各地保监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达不到交强险业务核算要求的公司,“要依法采取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或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而8月1日后,在保险公司上交财务报告的基础上,保监会将对各公司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将交强险专题审计报告及注册会计师名单向社会公布。业内人士认为,保监会此举是对“交强险保费成本应公开、透明化”市场呼声的一个重要回应。

  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颇具争议,不少业内人士反映,诸如财产赔偿条款和商业三责险责任重复,无责财产赔偿、使有责方获得合法的不当得利有失公平的事情时有发生,“交强险存在暴利”等质疑由此而来。

  今年以来,先后有多名律师向保监会递交“重新厘定交强险费率”的请求,并要求召开听证会,保监会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就有关问题作答:认为现阶段无听证必要,保险公司在对交强险业务进行核查、汇总及分析后会相应调整保险费率,对于调整保险费率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将进行听证。

  不少车主昨日表示,在交强险核算冲刺之际,他们最关心的仍是交强险费率调整的幅度,特别是向下调整的可能性,“关键在于保险公司上交的交强险数据的真实性”。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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