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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案:5.2亿社保金被一支笔批没了

[ 2007年11月1日10:33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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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社保基金违规动用“黑洞”曝光:14个投资项目12个不上报

  随着“广州社保案”责任人刘雨宏的受审,十年前的社保基金“黑洞”终于见天日。开发房地产、放贷、承销国库券……总额高达7亿多元的社保乱账是如何流出社保公司的?损失的5.2亿元又到哪里去了?记者 昨日从公诉机关的起诉书中,见到了14个违规审批项目。   

  据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3年至1996年间,刘雨宏担任广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现名为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理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动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参与市场营运,共计14个项目。  

  大部分项目均未上报   

  是什么原因造成7亿多元的社保基金流失?在前天法院的审理中,公诉人与刘雨宏及其律师在庭上唇枪舌剑,当年社保基金管理的“黑洞”逐步显现。   

  刘雨宏:只有一些原则性的政策规定,规定社保资金可以参与市场运营,大力营利,没有规定硬性的投资方向。   

  庭审中,刘雨宏承认社保公司的重大项目在集体讨论后都是由他拍板决定,被指控的14个项目也全部由他经手并签署审批表,7.5亿元巨额基金在他停职前全部被发放。当公诉人讯问刘雨宏有无考虑到投资的风险时,他回答说,社保投资都是根据劳动局的会议纪要精神,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定,“上级要求我们加大营利幅度,批示我们把资金都放在广州市国投,保证年回报率在18%以上。我们在后来也是这样做的”。   

  刘雨宏:放款行为一有政策法规,二有领导批示,且广州市作为单列市,直接对劳动部负责,我仅是市劳动局下级的一个处级单位领导人,不应承担这么大的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证据证实,14个项目中除亿安广场项目和宇轩山庄项目有报广州市劳动局审批外,其他12个项目均未见有上报审批的有关资料。对此,刘雨宏辩解说,这是因为广州当时是单列市,广州社保中心直属劳动部管理,无需完全按照规定执行。而且劳动局作为上级单位并未要求其上报审批备案。 

    放款方式“效仿”前任   

  刘雨宏:直接投资的必须报市劳动局党组审批,通过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的,我们自己就可审批,没有金额限制。   

  刘雨宏称,他当时主管的社保基金每月有十多亿元,但是他通过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却没有具体金额限制,只有直接投资的才要报市劳动局党组审批。他还解释,委托贷款分为两种,一种是不指定投资项目,由金融机关全权操作;第二种是社保公司指定投资项目,由金融机构代理放款手续。他称,公诉方指控的项目全部都是由社保中心指定了投资项目的。   

  刘雨宏:“我们只是介绍借款单位给金融机构,我在审批时没有审查借款单位的资格。”   

  刘雨宏说,社保公司委托放款时有征求金融机构的意见,但他在审批时,并不审查借款人抵押资质,抵押手续也是金融机构负责办理(实际有的没有办理抵押手续,也借到了款)。刘一句话概括了借款公司、金融机构以及社保中心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只是介绍借款单位给金融机构,我们和金融机构是存款关系”,也就是说,社保公司介绍所要投资的公司给金融机构,并向银行存款,再由银行向这些公司放贷。   

  刘雨宏在庭上称,放款并非他的“首创”,他只是效仿前任经理。“我上任后也只是效仿以前的方式放款”。   

  损失与放款行为无关?   

  刘雨宏反复强调,损失的发生有些是因为继任者管理不善、怠于行使职权,与他的放款行为无关,有些尚未确定,债权仍在行使之中,他被停职后曾向社保局局长递交书面建议,局长采纳他的建议后成立了清理债务小组,他还亲自带队去投资单位收款。   

  “当时没有模式全靠摸索”   

  刘雨宏:没有模式可以套,完全靠自己摸索,也是本案发生的客观因素。法庭若判我有罪,我愿意认罪服罚。   

  刘雨宏在最后陈述时说,国家当时对社保基金的运营没有出台正规的法律法规,没有模式可以套,完全靠自己摸索,这也是本案发生的客观因素。“我在社保基金运营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我也有一些急功近利的错误,对造成的损失我也很心痛。”

    羊城晚报/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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