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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富反思四大问题 保监会酝酿巨灾保险

[ 2008年2月18日09:37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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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裸露在雪凝中的农作物,中国保险业的黑色敞口在这场突如其来的雨雪冰冻中完全暴露。

  截至2月12日,保险业共已付赔款达10.4亿元。这一数字,占灾害所致整个经济损失的比例尚不足1%。而农业保险已付赔款仅为4014万元,占已付赔款总额的比例不足4%。农业保险的空白、保险防灾防损滞后、应急处理机制不完善和巨灾保险制度缺位,让保险这把"保护伞"难以久经考验。

  灾害过后,我们再度反思,中国保险业该如何应对自然大考?  

  2月15日,保险业抗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再次召开,对南方灾情及保险业抗灾理赔等情况进行通报。

  "这场罕见的灾害是对保险业应急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会上提出,保险业应从保险业的覆盖面、保险的防灾防损、应急处理机制和巨灾保险制度等四个方面进行反思。

  吴透露,目前保监会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如何建立巨灾保险体系,如何建立和积累巨灾保险基金。此次灾害过后,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提出这个方案,并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起我国的巨灾风险机制。

  保险覆盖面尚低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2月12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造成107人死亡,8人失踪,紧急转移安置151.2万人。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111亿元(未含工矿企业损失)。

  截至同一天,保险业共接到雨雪灾害保险报案85.1万件,已付赔款10.4亿元。这一数字,占到灾害造成的整个经济损失的比例不足1%。

  尽管保险业积极主动甚至对一些个案进行了"超常规"的赔付,但是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仍然很低,这说明保险的覆盖面还非常低,很多受灾企业都没有投保财产保险,有的虽然有保险,但责任范围比较有限,吴定富称。

  吴续称,这次灾害中,受灾企业基本上没有投保"营业中断损失保险",使得灾害造成的停产、减产等损失只能由企业自身承担,完全得不到保险赔偿,而发达国家中,这一险种非常普遍。

  从险种上看,所有赔案赔款中,机动车辆保险报案65.93万件,已赔付4.85亿元,占已付赔款总额的46.6%;企财险及建工险报案4.57万件,已赔付3.74亿元(含电力行业赔付3.07亿元),占比36%左右。

  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称,机动车辆保险的赔款较高,一方面是因为这次灾害确实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比较大,涉险机动车较多,一方面与财产险日常的承保结构有很大关系,目前财产险中60%-70%都是机动车辆保险,因此车险的赔付比较高。

    而农业保险已付赔款仅为4014万元(涉及农作物6676亩,已赔付200.6万元;能繁母猪5.31万头,已赔付3187万元;农村住房1.21万间,已赔付594万元),占已付赔款总额的比例不足4%。

  吴定富认为,在这次灾害中,由于一些农作物品种的保险尚未启动,使农业保险的报案率和最终赔款占总损失比例明显偏低。

  近年来,仍处于恢复期的农业保险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绝对数量依然较低,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更加有限,因此,面对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受灾者也只能望保险而兴叹。

  湖南省就出现了1300万亩油菜由于被大雪覆盖而绝收,没有投保任何保险产品的情况。袁力说,出现这些问题,一方面是人民群众对保险的认识不够,投保意识不够,另一方面,也存在现有保险产品开发不到位,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企业及人民群众的要求等问题。

  不过硬币也有正反面。一位金融分析师称,在此次灾害中赔付较大的几家财险公司——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同是目前国内的几大上市保险公司,但由于保险覆盖面不够,10亿元的已付赔款相对于2007年1997亿元的财险保费收入来讲,不会对保险业构成较大影响。因此,不会对前述几家保险公司的估值形成太大的影响。

  但他同时指出,随着查勘定损的不断进行,需要密切关注未来是否还有较大的赔款支出。通过这次灾害的发生,投资者可以近距离感受保险股的风险。

  巨灾保险呼之欲出

  保险业防灾防损的不到位增加了灾害带来的损失。

  吴定富说,目前各家财险公司还停留在重展业,轻防灾防损的阶段上。然而,承保后的防灾防损检查和服务是保险公司实行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也是长期以来保险业比较薄弱的环节,对保险标的的风险检查和风险防范指导等方面的工作比较薄弱,防灾防损能力亟待提高。

  此外,在突如其来的灾害面前,保险公司的应急处理机制不够健全,也是保险业值得警醒的一点。

  吴特别提到,我国的巨灾(海啸、地震、洪水和雪灾)频率和损失程度正在呈不断上升趋势,建立巨灾应急处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保险公司应急处理能力,是保险业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任务。

  从国际上看,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在设立巨灾基金、再保险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通过资本市场提升了保险业的巨灾承保能力,推出了巨灾风险证券等一系列创新产品。

  但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巨灾保险制度,利用保险手段分散巨灾风险的能力还比较有限。吴称,在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如何完善巨灾保险体系,有效地提升保险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的地位,是保险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中再保险集团董事长刘京生告诉记者,10年前,我国已经开始研究建立巨灾风险体系,下一步将会有实质性的推进。

  他说,针对这次灾害,中再集团目前只接到了一些大公司如中国人保的预报案,但赔款账单和预付金额还没报上来。"我们马上要召集国内外几家再保险公司召开国内再保险联席会,制定再保险理赔工作安排。从资金的角度讲不成问题。"

  而针对建立巨灾保险体系,刘京生说,必须建立起包括直保公司、再保公司、国际再保险公司、国家财政在内,多方参与、多层次的巨灾保险体系,还要借助资本市场,将巨灾风险产品证券化,进一步分散巨灾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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