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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急需“舒筋活络”

[ 2008年3月9日10:44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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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志伟委员建议统一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降低农民参保门槛

  本报讯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快发展农村养老保险事业。”马志伟委员建议,以规范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为框架,保障农民的养老金能在不同地区和不同的保障方式之间进行有效流转,改变过去完全靠个人积累、没有待遇调整、待遇一经领取终生不变、难以长期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生活等问题。

  马志伟指出,目前不少地区试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真正的社会性和作为基本制度的标志性特征,覆盖面低,参保人数规模不大,保障水平低,转保接续难;政府缺少投入和资金扶助,更没有建立起相关的制度保证机制;农民筹资难度大;再加上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政策执行不规范,在部分地区实际操作中会出现一些违反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马志伟指出,当前应加快建立社会统筹的基本保障制度框架,统一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推进保障形式和补偿模式的创新,将农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相结合,提高保障能力和效果。

  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离不开公共财政的大力支持。马志伟建言,公共财政要全过程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以政府投资为主,低水平起步,降低农民参保门槛,提高保障水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不宜再提取管理服务费,人员和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以多种方式建立起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制度。中央财政应加大对贫困县以及贫困地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谈到政府筹资责任与管理,马志伟表示,要从一开始就注重制度化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及基金管理、财会制度、审计监督、定期公示等管理制度,并且不断完善,强化管理。在资金管理上,要采用封闭式的资金管理制度,有效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政府筹资的稳定保障机制,逐步建立起稳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养老费用自然增长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筹资机制,确保农民的缴费水平随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



中国财经报/韩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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