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时讯 | 保险专题 | 资料中心 | 百姓保险 | 产品大全 | 人才市场 | 黄页 | 博客 | 论坛 | 咨询 | 投诉 | 导航
返回中国保险网首页 中国保险网广告位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保险网 > 保险时讯 > 保险评述 > 正文

发展责任保险保障民生

[ 2008年3月17日10:21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食品安全、医患矛盾、安全生产及公共场所火灾事故频发等一系列事关社会民生的重大问题,在日益受到社会大众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广泛讨论。他们提出,围绕着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公共安全事故等一系列问题,有效的解决手段之一就是运用商业保险中的责任险。

  全国人大代表任建国指出,我国责任险规模小、覆盖面窄,大部分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责任保险意识。因此,对火灾、医疗责任、安全生产等重点风险领域,在立法或修改现行法律中,应专设“必须投保责任保险”条款,为民众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食品安全责任险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河北区政协副主席冯幸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要尽快在食品餐饮行业中推行责任保险。她分析说,我国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共45万家,大多数规模小,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有35万家,占总数的78.7%,它们风险意识相对薄弱,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济赔偿能力有限。

  冯幸耘强调:“投保餐饮场所责任保险和食品卫生保险,不仅可以分散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赔偿消费者的能力,还有利于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机制,减轻政府部门的救助压力。”

  对具体的操作层面,冯幸耘认为,应以“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为原则,由卫生部会同保监会联合下文,在全国推行食品卫生责任保险。同时按照“属地对口管理”的原则,由各省市卫生局会同保险公司共同负责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出售和餐饮企业投保商业保险的政策宣传,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充分意识到投保食品责任保险的重要补偿作用,自觉投保,对投保单位要给与相关政策鼓励。

  此外,她还提出,中国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应负责指导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引导保险公司研发更符合餐饮企业需求的险种;而各级卫生监管部门也应该完善法规和行业准入制度等配套政策,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纳入有关法规体系。

  医疗责任险解决医患矛盾

  谈到医疗责任险,全国政协委员吴明建议在医院强制推行“第三者责任险”,逐步解决医务人员“不敢治疗”的问题。

  作为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吴明长期关注医患纠纷问题。她说,不少患者采取过激手段维权,“在这样的环境下,医务人员要么保守治疗,要么采用最先进的治疗技术,尽可能给病人做所有可能的化验、检查,目的仅仅是能够自保,这也是造成看病贵的主要原因之一”。

  全国人大代表、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儿科医生束晓梅也指出,现在病人有基本医疗保险,但是对医生这种相对高风险职业却没有任何保险。在医患纠纷严重的情况下,保护性医疗成为医疗界不成文的行规。

  吴明和束晓梅建议,强制医院给医生购买医疗责任险,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或事故,由保险公司处理相关事宜,并根据保险条款对患者进行补偿。

  2007年7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国推广医疗责任险。

  但吴明告诉记者,根据她对部分医院的调查,保险机构赔付额仅为几万元,最多十几万元,很多医院购买一年后就不再续保。因此,她建议强制医院购买,并形成社会规范,使患者及其家属养成有医疗纠纷就去找保险公司的习惯。“医疗责任险可以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但政府应专门制定相关法律,规范他们的行为”。

  火灾责任险分担公共财政负担

  近年来,我国营业场所火灾事故频繁发生,而公共场所火灾责任保险覆盖率却逐年下滑,大部分火灾损失无法通过市场机制予以补偿,最终只能由政府善后负责,给公共财政带来沉重负担。

  全国政协委员吴焰建议,在提高国民消防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消防救灾能力建设的同时,应引入保险参与公共突发事件管理,推行强制性公共场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

  马明哲委员也认为,有必要将公共场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明确为法定保险,推动建立保险与消防的互动协调机制,形成积极主动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分担政府负担。他建议,由相关部委联合研讨制定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保险制度。与此同时,他还建议,建立保险行业与消防监管部门的交流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共同制定公共营业场所火灾强制责任保险的统一条款,并厘定合理费率,共同促进公共营业场所火灾风险管理的长远、健康发展。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吴焰建议先行试点,制定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积累经验后最终实现全国性强制保险。他说:“火灾公众责任预测性、可控性都比较差,对保险公司的运营也是一大挑战。应鼓励保险公司在保持合理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大力加强产品开发设计水平,提高理赔服务能力;同时鼓励保险公司的合理有序竞争,真正发挥保险业在社会灾害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独特作用。”

 
     中国保险报/康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两保险资管公司获批 资本大佬肖风执掌民生资管2012/6/29
·  民生年年红两全保险(分红型)上市2011/10/10
·  阳光人寿保险顺势加推“民生”产品2011/3/18
·  民生富贵金生两全保险(分红型)隆重上市2011/3/14
·  民生富贵金生两全保险上市2011/3/8
保险秘书
行业资讯
企业资讯
监管动态
基层信息
保险人物

Copyright © 1997-2024 China-Insuranc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凡所涉及保险条款的内容仅供参考,并均以投保当时的保险合同为准。

企业资讯 | 汽车 | 科技 | 消费 | 教育 | 房产 | 游戏 | 商机 | 聚焦百姓 | 配资 | 人物特写 | 曝光台 | 保险股 | 保险理财 | 行业资讯 | 海外动态 | 中介园地 | 保险数据 | 保险案例 | 车险资讯 | 社保资讯 | 产品速递 | 财经新闻 | 保险评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