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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交通事故骗取55万保险金

[ 2008年4月3日10:56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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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图利用自己投保的车辆,通过伪造交通事故以及相关部门的一系列证明,骗取保险公司55万元的保费,近日,涉嫌保险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曾某、张某被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归案。 

  去年8月23日,梅州市平安保险公司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该公司在理赔复核过程中,发现曾某的保险车辆号牌为粤MK25××小汽车有假造交通事故,骗取保费55万人民币的嫌疑,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接报后,经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案件研究会,并决定案件由金融案件侦查大队民警受理侦查。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今年3月4日,民警先后将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曾某和涉嫌作案的张某抓获。经审讯,曾某、张某交代了他们通过伪造交通事故和相关证明骗取保险金55万元的行为。 

  原来,张某曾在梅州市平安保险公司做保险业务,为了骗取高额保险金,他伙同曾某谋划了骗局:去年3月,曾某预先为自己的粤MK25××汽车购买了高额保险,5月4日晚,张某和曾某驾驶该车来到东山桥头一路段,用汽车正面撞击预先准备好的报废摩托车,然后将撞损的汽车开往兴宁市交通警察大队拯救队停车场,并向保险公司假报称:该车在兴宁市新陂镇三新村道与刘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碰撞,造成刘某当场死亡,要求保险公司到兴宁取证处理。次日上午,张某把预先伪造好的各类资料交付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从而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 
 

    梅州日报/游文君 陈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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