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时讯 | 保险专题 | 资料中心 | 百姓保险 | 产品大全 | 人才市场 | 黄页 | 博客 | 论坛 | 咨询 | 投诉 | 导航
返回中国保险网首页 中国保险网广告位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保险网 > 保险时讯 > 保险案例 > 正文

车贷期满拒不还款 法院判决还本带息

[ 2008年5月5日10:35 ]   来源:[ ]    双击自动滚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拥有一辆汽车在农村跑运输,相对于种田、种地而言,收入自然是数倍增长。于是,在农村贷款买车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但也有一些人不讲诚信,他们贷款买车后或因没赚到钱,或因其它原因,到期后拒不还贷。在催收无效的情况下,银行、经销商和保险等部门只好把这些“老赖”告上法庭,通过诉讼追偿。
  鲁某是位农民,近年在县城跑运输,并在有积蓄时在县城购买了地皮,自建了一栋私房。2000年7月,因为原有的运输车辆太过于老化,而业务又日渐增多,建房让鲁某手头变紧了。于是,头脑活泛的他便以私房作为抵押,向城市信用社借贷了15万元。借款当时约定期限为一年,利率为月息7.65%,按月结息。鲁某取得15万元贷款后,立即对自己的运输装备进行了改良。一年很快就过去了,鲁某却没有立即去信用社偿还所借款。银行多次催收都无法找到其人,一拖就是5年之久。
  去年7月,信用社将鲁某告上了法庭,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9万元。诉讼中,鲁某虽承认借款属实,但辩称信用社一直未向他催收,虽然中途曾有过扣息行为,但不能视为是主张权利的行为。故此认为,已过诉讼时效,并请求法院驳回信用社的诉讼请求。
  经过审理查明,法院认为,鲁某与信用社的贷款依法成立,合法有效,扣息可视为向鲁某主张权利,所以案件未过诉讼时效。据此,日前法院判决鲁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偿还所贷本金1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中保网·中国保险报/彭远汉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没有相关文章.
保险秘书
行业资讯
企业资讯
监管动态
基层信息
保险人物

Copyright © 1997-2024 China-Insuranc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凡所涉及保险条款的内容仅供参考,并均以投保当时的保险合同为准。

企业资讯 | 汽车 | 科技 | 消费 | 教育 | 房产 | 游戏 | 商机 | 聚焦百姓 | 配资 | 人物特写 | 曝光台 | 保险股 | 保险理财 | 行业资讯 | 海外动态 | 中介园地 | 保险数据 | 保险案例 | 车险资讯 | 社保资讯 | 产品速递 | 财经新闻 | 保险评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