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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中国人寿总裁杨超2010年全国政协提案

[ 2010年3月4日10:00 ]   来源:[ 和讯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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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一:


  关于保险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提案 


   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中央已经连续七年就“三农”问题出台一号文件。这些年来,保险业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在发展涉农、惠农保险,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风险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根据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发挥保险业的作用,支持、促进、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拓宽涉农、惠农保险业务范围,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在继续推广农业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农村小额保险、农业小额信贷保险的基础上,由保监会、银监会牵头,组织有条件的保险企业与相关银行联合探索发展农村消费信贷保险、住房建设贷款保险等新型保险业务,更好地支持国家汽车、家电、建材下乡政策的实施。

   二、进一步发挥保险企业在“新农合”、“新农保”建设中的作用,健全完善农村医疗、养老保险制度。由人保部、保监会牵头,按照管办分离的基本原则,探索形成保险企业经办农村社会保险的统一指导意见和模式,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机构网络、人才队伍、专业技能、管理经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增强农村社会保险的经办力量。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企业为农村社会保险基金提供优质资产管理服务。


   三、利用大型保险企业的资金优势和覆盖农村的机构网络优势,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由银监会、保监会研究制定保险企业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的相关制度和办法,促进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

 
   四、开拓保险资金直接参与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建设的渠道。由保监会根据新《保险法》和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政策精神,研究出台大型保险企业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相关制度和办法,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将一定比例的资金运用于对重点农业生产基地、重点农业生产和流通企业、重点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企业的股权和项目投资。

 提案二:


   关于商业保险推动老龄人健康养老的提案   


   上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经过30多年的累积效应,我国正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据有关专家预测,未来的几十年间,我国的老龄人口将以年均3%、年增800万人的速度递增,到2014年将达到2亿人,2026年将达到3亿人,2037年将达到4亿人。届时我国老年人口的比例将超过30%,平均每10个人中就有3-4个老年人,占全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1/5,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人健康养老将日益凸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养老方式仍以居家养老为主,但是随着老年人口的激增,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加,“四二一”的家庭模式将使很多年轻夫妇难以承担养老责任,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将遭遇困境。在这种状况下,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建设,比如养老社区的建设,将成为支持老年人实现“健康养老”的重要途径。虽然当前我国社会化养老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与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社会化程度低、过度依赖政府、缺乏统一标准、专业化程度低、服务水平低等问题。商业保险公司基于其独特的保险保障功能和保险资金优势,应鼓励和支持其更深入地参与养老社区建设,为我国的老龄人健康养老事业贡献力量,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国家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根据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老年人养老需求差异,尽快研究并出台养老社区建设等级标准,规范养老社区建设,使养老社区能够适应各地不同情况和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要。


   二、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发挥资金可长期配置的优势,与各地方政府进行战略合作,按照养老社区建设等级标准,加快推进养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使更多的老年人能够尽早享受到养老社区服务。


   三、各级政府应尽快完善养老社区服务机制,明确服务人员职责,建立服务评估机制,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其专业技能参与对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建立一支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社区服务队伍,使社区养老走上专业化的道路,提高养老社区服务水平。
 
  四、商业保险公司应根据不同的养老需求,进行差异化的产品创新,研发多种类的“健康养老服务”保险产品,政府对购买“健康养老服务”产品者给予一定的补贴,以鼓励大家购买。

提案三:


  关于切实落实相关政策、尽快实质性


  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提案


   近年来,国内保险业发展势头很好,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一些负面影响,但通过及时转变发展方式、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强风险防范,仍然取得了不俗的业绩。截至2009年底,国内保险业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3.7万亿元。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快速增长,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难度加大。今年1月21日,吴定富主席在2010年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指出,目前“预计有超过1.5万亿元保险资金需要重新配置”。应当说,近年来国家在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方面进行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从大的政策、法律方面已经放开。2006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3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等。2009年10月,新《保险法》从法律上进一步放开了对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未上市企业股权等领域的限制。但由于监管机构相应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目前上述这些新的投资渠道仍未实际放开。由于缺乏更多的配置手段,不仅使保险资金过于集中地配置于收益率较低的固定收益品种上,未来将面临很大的利率风险,还使保险业投资收益过度依赖资本市场表现,尤其是2008年,股票市场单边下跌使全行业投资收益率下降至不足2%的历史低点,这一水平甚至低于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对行业的长远发展极其不利。为有效落实新《保险法》和国务院23号文件规定,尽快实质性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优化保险资金资产负债匹配,降低错配风险,平滑保险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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