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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巨灾损失最高3倍保险赔偿

[ 2010年4月27日10:37 ]   来源:[ 山东商报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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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获悉,为不断提升农业应对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济南市制定了《2010年济南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济南市种植业试点县(区)为平阴县、商河县、长清区,畜牧业试点县为平阴县。试点县(区)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农户投保。济南市承保公司为人保财产保险济南分公司。 

  据了解,种植业试点险种为小麦、玉米和棉花,在农户自愿交足保费的前提下,承保面积可实行地区全覆盖,具体由各试点县(区)确定。畜牧业试点险种为奶牛,平阴县要继续按原要求做好承保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等险种的保险试点工作,保费补贴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 

  农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指:因火灾、冻灾、雹灾、风灾、旱灾、涝灾等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试点期限为1年。5月8日前为小麦保险集中投保期,6月底前为玉米和棉花集中投保期,集中投保期过后不再办理。小麦理赔时间最迟9月底前结束,玉米和棉花理赔时间最迟12月31日前结束。 

  在扶持政策上,政府将给予补贴。对小麦、玉米、棉花保险的保费,由财政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余20%由农户负担。其中,中央、省级财政承担60%,长清区、平阴县农业保险补贴由市与县(区)财政各承担10%,商河县农业保险补贴由市与县财政分别承担15%、5%。 

  具体保险运作情况也有明确规定,承保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承担农业保险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正常年景下,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当试点县(区)出现农业巨灾损失时,报省政府同意,赔付总额实行3倍封顶,即最高赔偿总额按承保公司当年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3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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