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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也发生强地震了!2012之保险思考:地震险到底有木有

[ 2011年3月25日09:34 ]   来源:[ 中金在线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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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央电视台援引来自缅甸方面的最新消息称,缅甸24日发生7.2级地震,造成该国掸邦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目前至少已造成10人死亡。

  北京时间24日21时55分,缅甸(北纬20.8,东经99.8)发生7.2级地震,震源深度20公里。据悉,此次地震震中所在位置靠近缅甸与泰国和老挝的边境地区,距离泰国北部城市清泰约110公里。

  美联社的消息说,此次地震发生后,泰国清莱(Chiang Rai)地区震感强烈,许多民众感受到地面颤抖,清莱北部1名妇女因房屋倒塌,被砖块砸中而死亡。

  当日23时54分许,缅甸(北纬20.6,东经99.9) 发生5.9级地震,震源深度10.0公里。
思考:保地震的保险到底有木有

  08年汶川地震,10年玉树地震,今年刚开始接连发生云南盈江、日本9级大地震。。。。。。

  现在微博又在疯传3月19日“超级月亮”将引发大的灾难,难道地球真的调成了震动状态?

  别跟我耍“二愣子”说什么,大不了一起完蛋;也别跟我玩“洒脱”说什么,顺其自然,爷等的就是这一天;爆发全球性的灾难,让大家一起玩完的可能性毕竟小之又小,那么在这灾难随时发生的时刻,我们该如何寻求保障?保地震的保险,到底有木有、有木有、有木有?

  灾难面前不禁想起了保险?那种保险保地震这样的自然灾害呢?

  查看了很多的保险产品,发现许多保险产品都把地震做为了除外责任,尤其是财产险,车险、家财险都他妈把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作为了免除责任,免除责任啥意思,就是不给保啊。功夫不负苦心人,在不断查找资料、咨询的情况下,发现保地震的保险是真的有: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的保险、旅游保险等都保地震,而且还可以网上买。比如在慧择网、人保等保险公司的网站上可以直接购买。

  首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尤其在地震带上的童鞋

  对于我们这些没有多少钱的工薪阶层,购买不起一年缴费4、5千的寿险可以先买个100多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如果钱剩余较多的话,可以购买高额的意外伤害保险,最好能达到意外伤害50万,推荐大家购买华泰“金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她的意外伤害保额就达到50万,而且医疗有5万,保额是比较高的,这款产品好像只有在慧择网上能购买到,据了解是他们跟华泰独家开发销售的,保费也可以承受。

  购买医疗保险,一定要把定期寿险作为主险

  现在很多人购买医疗保险,不是说不应该购买,而是购买时要看清保障内容,有某有意外伤害的保障内容,如果可以就将定期寿险加上,定期寿险不管是疾病还是灾害导致的都保,而且便宜,这样才能真正保地震。如果缴纳不起每年几千的的保费,可以购买人保健康的“健康保险卡”(含重疾),这个产品我也是在慧择网上找到的,产品不但保重大疾病还保20万的意外伤害,这样就做到了有灾防灾、无灾保病,两全其美,这个产品据说是消费型的,480元保一年,还挺划算,现在这个产品人保健康主要通过几家保险电子商务网站销售,大家可以百度里面GOOGLE下

  外出一定要购买旅游保险,多增保障,意外伤害可重复赔付

  我发现了,中国很多景点都他们在地震带上,九寨沟、都江堰、河西走廊、天山、京津唐地区。。。生在中国,真难,看个景还得防地震。旅游保险大多是保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的,也有急性病,保个二、三十万保额,也就3-5块钱,经常户外运动的同鞋,也可以选择承保高风险的产品,慧择网上有很多这样的产品够您挑选的,直接网上购买,几分钟就搞定了;出去玩,几百块都花了就别心疼这几块钱了,而且这跟你之前买的保险也不重复,万一遇到意外或者自然灾害都需要赔偿。
邻国日本的地震和海啸引起了部分市民对于巨大自然灾害保险的关注。面对地震,是否可以通过购买相关保险产品减少或挽回损失?对此,记者咨询了省城一些保险公司,发现对于地震,财险和车险基本不保,有的保险公司则表示长期寿险可以理赔。

  针对家庭财产保险,记者询问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中国平安两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家财险条款中对自然灾害的规定包括暴雨、暴风、雷击、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等,但是由地震造成的损失在保险责任之外。“公司销售的家财险中均不包括地震责任。”

  为什么没有针对地震的财保产品?中国平安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因为地震的涉及面和赔偿金额已经超过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能力,因此全国统一规定,作为特定的自然现象,将其作除外责任处理,即因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对于车险,保险公司表示因地震本身直接造成的损坏是不予赔偿的,而且地震在车险中是除外责任。但由于地震导致高空坠物造成的车辆损坏,如果车主能够出示证明则可以理赔。

  “根据保险原理,可保风险的基本条件之一是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因为保险的目的,是以多数人支付的小额保费赔付少数人遭受的大额损失,这一条件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分散性。如果大多数保险对象同时遭受重大损失,任何保险人都无法予以赔付。地震破坏性是大面积的,损失也难以估计,因此保险公司不敢轻易承保。”对于车险中将地震作为除外责任的原因,一位工作人员解释道。

  相对于财险和车险,部分人寿保险公司则推出了针对包括地震等巨大灾害在内的长期寿险。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推出的某保险产品,主要针对出生30日以上55周岁以下的人群,可以从投保之日起保到70周岁,由地震引起的人身损失风险在保险范围之内。(齐鲁晚报)
日本是地震多发国家,每次强烈地震后,常常是一片废墟,但人们还是一次次重建家园,重新开始生活。这其中,地震保险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地震保险并非指所有在地震后能够得到理赔的保险种类,比如很多寿险并无“地震除外”的免责条款,客户能够在地震导致的事故中得到理赔。地震保险是一种特殊的政策性保险,它的目的是为了让国民在遭遇巨大灾害后能迅速重建家园,恢复正常生活。

  日本早在1966年就建立了地震保险制度并颁布了相关法律,广义的地震保险包括企业财产地震保险和家庭财产地震保险两部分,其中企业财产地震保险仅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以纯商业的方式经营,再保险依靠国外再保险公司。由于国际再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有限,所以日本财产保险公司配合再保险公司实施了“限制补偿条款”,依保险金额限制地震损失的补偿金额,不足部分则由被保险人自己保险。

  受到更多关注的是家庭财产地震保险。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由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参与运作。各商业保险公司共同成立地震再保险机构,各商业保险公司承保住宅地震保险后,再由地震再保险公司承保,而地震再保险公司以超额损失再保方式转分保给政府。原则上,如发生大地震,理赔金额在750亿日元以下,全由各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如在750亿日元至8100亿日元之间,则由各商业保险公司和政府各负担一半;如在8100亿日元至41000亿日元之间,则由政府负责95%,各商业保险公司负责5%。也就是说,当发生巨大地震灾害时,政府将承担大部分的再保险责任,因而在整个制度设计中政府担当着最后保障的重任。

  日本还配套建立了住宅抗震性能评价体系,地震保险费率根据所在区域、房屋构造及年限、抗震等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事故发生后,理赔金额根据保险标的大小及保险事故造成损害的程度来确定,且不能超过一定限额。

  重建不单依赖政府和慈善

  中国近年来频频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为重建灾区,我国通常采取财政紧急拨款、社会募捐等多种方式来筹集资金,而商业保险赔付却不多见。对比之下,地震保险机制显现出一定的优势。

  重建手段更加多样化 我国灾后救助和重建,政府常常是“救火员”,因此一旦遭到大的自然灾害,国家就面临着沉重的财政负担。相比之下,日本通过立法对地震保险的运行模式、投保方式、承保范围等做出规定,并且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和合理的安排使灾后救助资金迅速到位,让国家和社会在面临重大灾难的时候能做到从容不迫。

  重建效率更有保障 我国的救助模式在救灾中效率很高,但行政色彩浓厚,且容易出现剩余资金处置、管理不善等问题,救灾资金的运用效率受到限制。对比传统的政府财政和社会慈善救助模式,地震保险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机制使其更有效率。

  多重力量对抗灾难 地震保险通过个人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履行保险义务、政府担当坚强后盾的机制有效地将个人、企业、政府三重力量结合在一起,共同对抗地震,有助于避免个人过分依赖政府和慈善基金(微博),不重视灾前的自我防范。此外,地震保险还可以通过发行巨灾债券、海外再保险等方式将风险分散开来,将巨灾造成的影响消减到最弱。

  地震保险已在多国广泛应用

  不仅仅是日本,世界还有不少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地震保险机制,如美国、新西兰、我国台湾地区等。尽管各个国家和地区巨灾保险制度的设计各有千秋,但有一些共同特点:

  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支撑 各国都以专门的立法或以保险法特别条款的形式在法律上确立了地震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对运作模式、损失分摊机制、保障范围、政府支持政策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划,这样地震保险制度才能在灾难来临时有条不紊得以运转。如日本的《地震保险法》、《地震保险法律实施令》、《地震保险法律实施规则》,新西兰的《地震保险委员会修正案》等。

  有政府大力支持 地震属于巨灾风险,具有灾难大、范围广、概率低等特征,通常一次中强度的地震就可以使一个地区大部分的建筑物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地震危险对于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构成巨大挑战,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仅凭商业保险公司一己之力,很难承受这样的风险,因此地震保险必须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如日本政府参与到地震保险的再保险体系之中,一同分担地震带来的风险;新西兰政府在自然灾害基金和再保险无法完全填补地震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承担无限清偿责任,这些都是典型的范例。

  遵循商业保险的经济原则 虽然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但承保地震保险并不是让保险公司去对抗大地震,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通过科学设计产品,灵活运用附加险、费率、最大保险限额、免赔额、再保险等商业手段,有效地补偿地震造成的部分损失,是一种高效的灾后重建的资金筹措模式,使灾区能更快地实现社会生活的平稳运行。

  我国也属于地震多发国家之一,但尚无专门针对地震等自然灾害保险的单行法律和配套制度,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巨灾应对机制,以从容面对不可避免的自然灾难。(京报网)
四川汶川发生地震的消息,唤起了不少市民的保险保障意识,但是在人们的印象中,似乎保险公司是不保地震的。其实这句话只说对了一部分。到底哪类保险产品可以保障地震造成的损失,哪类保险产品又是将之列为除外责任的呢?

  地震造成人身损失多数可赔

  大部分人身保险并未将因地震引发的保险事故列入除外责任条款,是可以赔偿的。比如,如果因地震造成意外死亡,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等都可以赔偿。

  地震海啸家财险不赔

  家财险对“自然灾害”有严格界定,“地震”和“海啸”被排除赔偿范围之外。这是由于地震的涉及面和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理赔能力

  旅行社责任保险不保地震

  有人问,如果是南京人到四川游玩,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但游客自己并未投保任何保险,万一因地震造成意外伤害赔不赔?这个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旅行社责任保险也将地震列入了免赔范围。它的标的其实是旅行社因本身的“过失、失误”对游客造成的伤害。

  保险应该怎样承保地震等巨灾责任

  作者认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风险防护屏障应该依次是个人和企业自身、保险、社会援助,最后才是政府,政府的角色是风险的最后承担者,大量的损失应该用市场化经济手段向保险公司转嫁。

  中国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应当以政府为主导,各大保险公司共同建立一个巨灾风险基金,甚至可以尝试建立巨灾强制保险、再保险、巨灾债券、巨灾期权等“保险衍生产品”,更好地分担我国多发巨灾的风险。

  保险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助推器,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我们看到了各个保险公司为地震灾区积极捐款,启动地震无保单理赔服务,积极调拨预付赔款准备金到四川各分公司,为一线救灾人员赠送保险等。随之而来,保险业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的风险转移赔付作用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下面的三个话题对于保险业来说可谓不容回避。(中国经济网)
保监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5月18日,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报案10万件,已支付赔款1462.9万元。其中,人寿保险接报案462件,被保险人死亡492人,已支付赔款424.7万元;健康保险接报案424件,涉及被保险人400人,已支付赔款8.2万元;意外伤害保险接报案5922件,被保险人死亡3827人,伤残2480人,已支付赔款717.4万元。企业财产保险接报案1667件,已支付赔款165.5万元;家庭财产保险接报案8.92万件,已支付赔款5万元;机动车辆保险接报案2265件,已支付赔款4万元;农业保险接报案143件,已支付赔款1.49万元。不少人对此统计数据持不解态度,一是认为每件报案支付赔款很低,甚至出现认为家财险赔付额平均不足1元的误读。二是认为赔款总数实在太少,相对于地震的损失可谓杯水车薪。

  其实,这些误读是由这次大地震的特殊情况所引发的。地震之后大量的报案不断发生,报案的处理需要时间,公布的数据为已支付赔款而非应付赔款,由于一些查勘现场的限制,使得保险公司还没有将所有报案的应付赔款及时进行赔付,计算件均赔款不能简单的做出除法。实际上,针对灾情,很多保险公司已经特事特办,加快了理赔速度,并放宽了地震理赔标准。至于赔款总数太少,有以下原因导致,第一、大部分财产险和少数寿险产品都设有地震免责条款。第二、受灾地区属于边远地区,其投保率低,保险公司地震赔付损失占比可能较小。第三、投保人为了节约保费支出,选择了较小的保险保额。第四、由于目前受灾企业和群众集中精力抢险救灾,赔款数据暂时无法反映保险损失全况,预计后期保险赔款会大幅上升。而目前,多家知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报告预测,国内保险业的赔付将接近百亿元。可见,目前保险赔款较少有其客观原因。

  其次,保险需不需要承保地震责任?

  目前,仅有少数的财产保险承保地震责任,实际上在9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的财产险保单中还含有地震责任,但随着中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地震责任被放入免赔条款。这一方面是因为商业运作的保险公司不愿承担地震险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是因为投保人一般觉得没有必要为地震这样的小概率事件多付出成本。虽然地震从企业财产险和居民家财险中剔除,但出现在财险的附加险里,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投保附加险来转移地震的风险损失。

  再次,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巨灾保险制度?

  在天灾面前,政府毫无疑问的成了救灾保障的主力。而保险作为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助推器却效用滞后,这些不是在一个成熟的经济市场能看到的。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风险防护屏障应该依次是个人和企业自身、保险、社会援助,最后才是政府,政府的角色是风险的最后承担者,大量的损失应该用市场化经济手段向保险公司转嫁。用市场化手段取代行政手段,效率更高,效果也会更好。中国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势在必行。应当以政府为主导,各大保险公司共同建立一个巨灾风险基金。目前,中国的强制险种只有机动车责任保险,当市场成熟时,可以尝试建立巨灾强制保险更好地分担巨灾风险。另外,日本针对巨灾风险的再保险的经验、美国巨灾债券,巨灾期权等“保险衍生产品”,将保险产品证券化的思路也值得我们借鉴。

  灾难发生,悲痛在所难免。但痛定思痛,仍然希望此次地震能够成为推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契机,更好的发挥保险业社会稳定器的功用。让中国更加保险,让社会更加和谐。

  地震后哪些保险可以“保险”?

  记者调查各公司理赔情况时发现,除了意外险、健康险和传统寿险的出险客户可获得理赔外,分红险、万能险等新型投资型险种多将地震列为不可抗力条款,即免赔责任。但险企均表示,假如国家要求理赔,公司都将对玉树的出险客户理赔。

  青海玉树地震灾情发生后,各保险公司均在第一时间启动重大事故应急快速理赔预案。

  目前,新华保险已赔付出第一笔赔款,平安寿险已确认7名玉树客户出险,泰康人寿表示,在青海尚无分支机构,但随时可对其他出险客户较多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援助。其中,平安人寿和中英人寿都已向玉树灾区捐款。

  记者调查各公司理赔情况时发现,除了意外险、健康险和传统寿险的出险客户可获得理赔外,分红险、万能险等新型投资型险种多将地震列为不可抗力条款,即免赔责任。但险企均表示,假如国家要求理赔,公司都将对玉树的出险客户理赔。

  据了解,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的地震险,地震灾害在传统寿险中基本不属于免责条款,在财险中却大多属于除外责任,财险公司的多数险种基本都将地震和海啸等自然灾害“拒之门外”。

  “目前,绝大多数人寿保险和意外险都未将地震纳入除外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主要为犯罪、自杀、吸毒、酒后驾驶、高风险活动、战争、核辐射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中国人民人寿湖北分公司综合部总经理杜平志称。(中国经济网)
解开房贷险投保“悬疑” 地震属于除外责任

  从人们视野中消失已久的房贷险,在地震面前被重新提到了关注的位置。从被作为强制险销售,到当前被呼吁扩大保险责任范畴,房贷险从一“出生”就饱受争议。面对大灾面前成“摆设”的舆论,业内更多提到的是我国未建巨灾风险体系的更深层次问题。究竟房贷险保了什么、该保什么、由谁埋单,老百姓是保还是不保、如何保,一系列的疑问在震后亟须解答。

  或许没有一个险种会像房贷险这样饱受争议。从七年的强制销售到最近两年“由老百姓说了算”,房贷险几乎已经从大众的视野中消失。当地震来临,老百姓们纷纷想起了这款久被“遗忘”的险种并寻求解答,却发现地震属于房贷险的除外责任,因地震导致的房屋损失不属房贷险保险责任范畴内。

  那么现在的房贷险究竟保什么?市场上的房贷险,大多都是抵押物财产保险与贷款信用保险合二为一的购房综合保险,也有一些两项责任分开单独销售的保险。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房屋损失、人身伤亡给购房者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保险公司将偿还给银行剩余贷款。

  房贷险保的是因火灾、爆炸、台风、洪水、雪灾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另外,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房屋抵押贷款人死亡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按合同约定的未完的还贷责任也可“保”。

  而由于难以控制的巨大风险如地震引起的房产损失、单纯失业导致无法偿还房贷,房贷险都无法提供保障。同时被保险人购房后,装修、改造或其他原因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或其他室内财产,也不在房贷险范围内。房贷险一般不保地震 什么险保地震

  地震之后,财产、人身损失惨重,面对损失,除了靠政府补贴和社会捐赠,关于“地震险”进入人们的视野,我们能否通过选择相关保险品种,向保险公司寻求帮助?保险中是否能赔偿地震造成的损失呢?

  家财险基本不保地震

  许多投保者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往往会凭借自己的理解,认为只要是对于自然灾害的保险,就一定可以保“地震”,事实上并非如此。

  一般来说,家庭财产保险通常不赔地震这种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家财险对“自然灾害”有严格界定,“地震”和“海啸”被排除赔偿范围之外。这是由于地震的涉及面和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理赔能力,因此将其做除外责任处理。

  房贷险一般不保地震

  居民购房时,一般都要购买房贷险。这种险种一般都是不保地震的。

  房贷险中,保单上的“保险责任”包括“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但地震并不属于其中的范围,因为在“责任免除”中包括了“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但一些保险公司的房贷险却可以附加地震险,费率为购房总价款的0.2 。

  部分家财险保地震

  尽管多数家财险不保地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面对地震,家财险就无所作为了,对于投保者来说,还是通过选择一些险种以及附加险,最大程度地弥补地震带来的损失。像大地财险不仅有涉及针对地震灾害造成城乡居民房屋损失的险种,而且在企业财产险中有一个附加险是地震责任险。除了这个专业险种之外,目前更多的家财险中,是将“地震险”作为附加险。

  据悉,地震附加险是2000年7月经国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收费标准是主险的10%。据记者了解,目前北京的财险公司,有的没有地震附加险,有的则表示,此项业务基本闲置,投保该附加险的人并不多。此外,由于承保风险太大,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主动向客户推荐地震附加险。

  市民买的商品房涵盖在家财险标的范围内,如果房屋因地震受损,保险公司可根据市民当初投保的金额、房屋重置价、市场价等参考数据,以最低价为准赔付。如果投保保额达不到房屋受损赔付额度,保险公司可按投保标的比例赔偿,如房子价值200万元,投保保额只有100万,赔付时就按50%的比例赔。

  不过,并不是为房子等财产买了地震险只要出险就能赔。保险理赔对地震级别也有规定,造成企业或个人房屋和室内财产损失的地震必须是破坏性的,震级必须是地震管理部门公布的M5级,裂度达到6度以上。如果因房屋防震等级没有达到国家要求而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因地震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埋没、泥石流等,造成房屋和室内财产损失的,在赔付范围内,而因地震引起的核爆炸、核污染等损害,保险公司不赔。

  寿险可保地震

  从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提供的资料来看,各类人寿险均对地震风险提供保障。在寿险保险条款中发现,传统的免险责任包括有:自杀、战争、核爆、艾滋病、酒后驾驶、吸毒等,不包含地震灾害。

  能对地震“负责”的险种包括:寿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学平险等包含意外伤害损失赔偿功能的保险。具体能赔偿多少,要看保险条款的具体规定,比如免赔额多少、赔偿项目等。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后要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国经济网)
5 .12地震后,地震险悄悄兴起,真能提供保障还是借题发挥?

  10 月份,保险业的龙头老大 中国人寿推出“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这款分红险除了涵盖疾病身故、意外身故保障外,独特之处在于它还涵盖了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泥石流和滑坡等6 种重大自然灾害,其中巨灾意外身故保障高达保额的3 倍。

  “国寿安享一生”因此成为国内首款涵盖巨灾风险、意外风险和疾病风险的长期性险种,同时也是国内首款保费返还后还能继续享受保险保障与红利的长期性险种。

  紧随其后,恒安标准人寿于今年11月,在其银保渠道推出一款“福惠双赢”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也将包含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泥石流和滑坡在内的巨灾风险纳入保障范围。在5 年保险期间内,客户可享受相当于有效保险金额1 倍的身故保障,3 倍的公交意外身故保障,3 倍的公交意外全残保障,3 倍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身故保障及3 倍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全残保障。

  地震险,一直都是我国保险业应该触及却不敢触及的领域,这是因为在大灾面前,险企的赔偿能力受到严峻的考验,一个不小心,一场地震可能让整个保险业赔的倾家荡产。

  人们知道,国内没有真正的地震险,而且在绝大多数其他可能涉及的险种中,地震也属于除外责任,比如在财产险、房屋险中,地震都被列入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现在,几款将地震涵盖进责任范围的保险居然问世了。

  除了上述两款产品,要说大胆的要算早在今年1 月就推出的承保地震风险责任的华安“福满堂”家财险,“5.12”地震之后,华安“福满堂”家财险高调亮相,在四川成都,它涵盖地震险的保障很是吸引人。根据条款, 年缴保费876 元,即可获得50 万元的房屋建筑及室内财产的保险保障;此外还可获得5万元的管道破裂及水渍险保障、10 万元的第三者法律赔偿责任保障、5 万元的家电用电安全保障,法定节假日最高赔付金额可自动提升10%。

  近期,“福满堂”又扩大了销售范围,先在广州、天津两地试销,又在成都高调亮相。据悉,该产品是国内近十几年来第一款承保地震风险责任的财产保险产品,除主险外,这款新型家庭财产保险还包括6 个附加险,其中主险标的为房屋建筑及室内财产,提供包括自然灾害( 地震、海啸在内)、意外事故的风险保障。

  英勇之举露缺陷

  敢承保风险责任很高的地震,可谓大胆之举。总体来看,目前的地震险寥寥无几,尚属稀有品种,而且都与分红挂钩。

  “国寿安享一生”是一款分红型两全险,既偏重保险保障又可分红,投保人除了享受巨灾风险、意外风险和疾病风险保障外,还可获得红利分配。

  恒安“福惠双赢”则是跟随潮流的代表。它是恒安标准人寿在保险市场动荡的背景下,继恒安“稳赢优势”之后,推出的第二款分红险,也是一款累积式分红险。两款产品可谓一奶同胞,其红利分配形式相同。不同的是,“福惠双赢”是一款两全保险,除了具有分红功能外,还可提供保险保障,它的保障内容和国寿“安享一生”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安享一生”分两次返还保险金,合同终了分配红利;而“福惠双赢”在5 年交费期满后返还保险金,每年派发红利。

  华安“福满堂”则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巨灾险, 该产品除涵盖地震责任险之外,较之其他家财险并无明显优势,故销售情况一般,并没有得到消费者充分认可。因为,除涵盖地震责任险之外,它跟普通家财险相比,并无太大差异。

  据悉,“福满堂”家财险是由华安保险联合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共同开发的,主要面向招行信用卡持卡人,多采取电话直销的方式,保费将直接从信用卡中扣取。在电话直销误导不断的情况下,客户对于这样的销售方式仍有抵触,即便强调“承保地震责任”,也很可能被认为是一种“噱头”。这种单一的销售渠道人为排除了大量有意愿投保的客户。

  记者了解到,目前这款产品只在广州、天津、成都有售,销售面窄。而其产品条款显示,该产品不在河北、宁夏、甘肃、山西、内蒙古、陕西、海南、新疆、西藏、云南等地震、海啸风险发生概率大的地区销售,上海由于可能受到东海地震带的波及也不在销售区域内。

  由此来看,“福满堂”把70% 可能发生地震的地区都排除在外,让“保地震责任”几乎成了一句口号。据悉,华安曾经推出的“绚丽人生”虽有“特别保障”,但在汶川地震后,实际赔付也只有85 万元,其中包括了75 万元的单笔赔付,由此推算,其理赔范围不会超过5 家。

  而从人身保障来看,也不一定非要求救于地震险。和财产险相比,大多数公司的人寿保险和人身意外险,对因地震造成的人身伤亡是赔偿的。相反,人身意外保险条款中规定酒后驾驶、艾滋病、吸毒、自杀等道德层面引起的人身伤害,却是免于赔偿责任的。

  通常情况,寿险里不单独涉及地震内容,只考虑死亡、伤残等情况的索赔。比如,这次“汶川”地震后,凡是投保了中国人寿寿险的灾区居民都可以获得理赔。中国平安则向一名重庆唐姓遇难小学生的家属给付了全额赔付,总共赔款2 万元。太平洋保险集团也紧急调集

  了人员到灾区展开理赔服务工作。

  所以,“安享一生”和“福惠双赢”两款分红险,提出的地震保障不能算真正的“地震险”,只是专门明确了对地震的赔偿额度。有趣的是,保险推销人员却专门介绍该产品红利部分的收益,或者归根结底,这就是一款投资型的保险。(中国经济网)
其实,地震险一直以附加形式存在,但保险公司一般不主动向客户推荐地震附加险。而且,地震险附加险的收费标准是主险的10%。由于收费较高,很多投保者在选择险种时也会主动避开地震附加险。

  尤其是财产险,由于地震不可预期性、破坏性大,无法防范、承保风险太大,目前财险行业对于地震责任都是免责。房贷险保单中,将“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列入责任免除。在财产险中,最大的消费群体是车辆驾驶者,可目前的车险中对于地震依然不理赔。

  地震的涉及面和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理赔能力,费率厘定过高和精算师人才的缺乏,造成合理的地震保险利率无法确定。即使有地震类保险,愿意购买保险的人常常是最可能遭遇风险的人,而保险公司收取较高保险价格,或者将保险的推广限定在某些区域,从而阻止这类人购买保险。从定损来看,目前如何确定是地震造成的损伤是难点,只能根据地震发生的时间来判断,这直接影响消费者获赔,会造成消费者购买信心不足。

  说到底,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推广地震险还是无利可图。保险业里有一个术语,叫再保险。一家保险公司接到高额赔偿金的合同后,就找其他几家保险公司,再和他们签保险合同,把风险分摊。地震险是最适合采用再保险制度的。

  1966 年,日本建立了地震保险体制并颁布了相关法律。依据该制度,日本各保险公司共同成立了日本地震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本实行的是独特的地震再保险险种,形成由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分担责任的结构。近年来,日本购买地震保险的人数连续4年增加,在日本高知县,69% 的人在购买保险时购买了地震保险。美国的加州,

  由于是地震多发带,该州政府上世纪80年代就通过法律,要求经营住房财产险的保险业者同时销售地震保险。

  当然,光靠保险公司也不行。1998年日本阪神大地震,日本保险业损失惨重,虽然也经过再保险, 但保险公司还是承担了严重的赔偿责任。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相关法律规范商业保险公司的行为,由政府牵头设置巨灾资金,在灾害来临时,政府出面指挥,保险企业在有足够的资金链后,也必须承担保险的义务,为灾害后的赔偿负责。面对灾害,政府和保险业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地震险离我们有多远 寿险意外险都可赔偿

  在经历了汶川、玉树两次大地震的伤痛后,珍爱生命、保全财产安全,再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地震险又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什么是地震险?什么样的险种将地震划为承保责任,又将怎样赔偿?

  寿险意外险都可赔偿

  “近期受玉树地震影响,前来我们公司咨询、致电的市民明显增多,是平时业务量的2~3倍。”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理赔部主管夏勇对记者说。

  针对市民的疑惑,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业管部经理李小兵解释到:“以国家地震局宣布为准,里氏4.5级以上的,所有因地震造成的人身损害中属于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在地震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医疗费支出寿险公司是承担保险责任的,而大多数财产保险将地震划为除外责任,将不承担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如果要提高风险保障,已购过人身保险的客户如果还需要地震方面的保险保障,还可选择搭配意外险或两全保险产品。另外还可在已有主险基础上选择附加险种来投保承担地震责任。”

  财产险可扩展成地震责任

  记者了解到,地震险不能单独投保,它是附加在一些财产险险种项下的一个叫附加破坏性地震保险的条款。中国人保财险陕西分公司工作人员解释到:“在特殊的大型商业风险中扩展了保险责任的财产险,保险公司将依据扩展条款进行赔付,其中包括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

  太平洋产险陕西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道:“基于地震险属于巨灾风险,我们公司要求,凡是在财产险中附加地震条款的项目,必须向总部申报,获准后方可承保。公司没有单独的地震险,如果地震造成了房屋损失,要看房屋属于家庭财产还是企业财产。就一般家庭财产方面,地震是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在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中,地震也不在保险范围内。”

  巨灾保险制度有待完善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博导仲伟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如何补偿因地震、泥石流、海啸等重大自然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目前已成为巨灾后留给社会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保险企业应在各层次、多角度上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尽快协商和推进巨灾保险制度的出台,利用好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来减轻政府在巨灾减损中的责任,从而维持好国家财政的稳定和安全。只有加速建立完善的巨灾风险保险制度,及救护赔偿法案,才能形成一系列较为成熟有效的保障措施。巨灾保险才有可能应运而出,保险公司才能提高对地震等巨灾的承载能力,进而推进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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