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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0年内五大保险覆盖全省城乡妇女

[ 2012年4月17日09:31 ]   来源:[ 昆明信息港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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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将探索建立“贫困妇女健康救助基金”,逐步实现农村妇女每3年至少享受一次免费妇科检查;儿童方面,明确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是“2011—2020年云南妇女发展和云南儿童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昨天,省政府新闻办分别通报了这两个规划。

  规划根据云南省情及全省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明确了未来10年云南妇女儿童在健康、教育、经济、政治、社会保障、法律保护及环境等领域的发展目标,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均衡及持续发展。规划的实施,将为全省2000多万妇女投身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为全省1300多万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有利的条件。

  10年基本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新制定的“妇女发展规划”设立了七个优先发展领域,共提出了22项主要目标,79项主要措施。《规划》中新增了“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明确提出经过10年努力,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工伤等五大保险制度将覆盖城乡妇女。

  改善妇女生存环境,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以2010年为基数提高15%,达到80%左右;安全饮水普及率提高到85%,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倡导妇女参与节能减排,实践低碳生活;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建立和完善省、州(市)、县(市)区和基层妇女活动场所,为妇女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娱乐等多元化服务。

  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鼓励和引导妇女做和谐家庭的推动者;开展托幼、养老家庭服务,为妇女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

  扩大妇女社会保险覆盖面

  重点关注妇女的生殖健康、心理健康、疾病预防、优生优育、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等,明确加大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投入力度;保障妇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学前三年女童毛入园率达到70%,义务教育女童巩固率达到95%,基本消除女童辍学现象;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达到90%等。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促进城乡妇女充分就业,提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妇女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对妇女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等覆盖城乡妇女的面逐步扩大,保险水平逐步提高;加强对妇女特殊群体的社会服务,以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提高对残疾、贫困和单亲家庭妇女的救助保障水平。

  九成以上社区建立“儿童之家”

  “儿童发展规划”设立了五个优先领域,共提出了19项主要目标,42项主要措施。与上一个10年发展规划相比,新增了“儿童与福利”领域,提出扩大儿童福利的范围,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幼儿园、中小学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儿童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护、自救、防灾、逃生的能力。建立和完善6岁以下儿童伤害监测制度。

  确保中小学生每年进行1次免费体检。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7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55%以上,低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性与生殖健康教育

  纳入义务教育课程

  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写进新规划,提出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其咨询和治疗需求。

  在儿童与教育领域,经过10年努力,儿童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70%,儿童学前1年毛入园率达到95%,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建立公办幼儿园;9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逐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推进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长效保障机制,提高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

  建立儿童医疗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儿童优先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通过政府拨款、社会和个人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儿童大病救助基金,为贫困家庭重病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探索建立流浪儿童的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对流浪儿童提供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专业化服务。重视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和保护,州(市)建立设施独立、管理分区、具备教育条件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沟通协调,减少流浪儿童回流现象。

  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儿童社会工作者。

  健全儿童玩具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90%以上的社区建立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儿童之家。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站)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为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新规划明确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生产销售和游乐设施运营的监管,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省、州(市)、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和大型游乐设施质量专项检查活动。(记者 毛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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