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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渤海保险预付受害人12万元救命钱

[ 2012年9月4日09:43 ]   来源:[ 中国保险报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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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因交通事故严重受伤的费女士的家属及时拿到了渤海保险提前支付的12万元赔款。至此,这起因被保险人和受害人家属无钱垫款,导致受害人拖欠医药费、无法得到及时治疗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渤海保险因此得到各方的一致好评。

  不久前,由渤海保险山东日照中心支公司承保的一辆富康轿车,在日照市东港区老化肥厂附近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受害人费女士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费女士被紧急送往日照市中医院抢救。渤海保险山东日照中心支公司的查勘员第一时间赶到医院,探视伤者,了解病情。当时,费女士受伤严重,双手和腿部已完全失去知觉,医院要求尽快手术,但是,费女士无法凑足手术费用,而被保险人也无足够的钱垫付。情况紧急,渤海保险立即启动理赔服务绿色通道,预付1万元赔款用于伤者手术治疗。

  但是不久后,被保险人再次找到渤海保险求援。费女士虽然已脱离生命危险,但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后续治疗,已再次拖欠医院的医疗费。如果现在因费用问题终止治疗,将造成费女士高位截瘫。但按照有关规定,需等费女士治愈结束90日后,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具体损失后保险公司才能进行赔付。此外,费女士因欠付医疗费未取得医疗费票据,根据保险公司理赔惯例,理赔时未提供损失票据、损失未经确定的也无法正常通过理赔审核。渤海保险日照中心支公司根据客户的请求,立即向上级领导请示。渤海保险山东分公司对此案非常重视,安排专人即刻赶赴日照,再次到医院调查情况。了解到费女士当时欠付医疗费9万多元,医院已无法承受。

  调查人员反复与被保险人、受害人家属和医院协调解决方案,最终,渤海保险又一次做出了决定:先行足额支付受害人11万元的赔偿金,用于费女士的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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