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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禁拨平台似霸王条款 变相限制公民权利

[ 2012年10月8日10:38 ]   来源:[ 法制晚报 ] 王晓飞 李奎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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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北京地区保险电话营销禁拨平台正式开通,北京手机用户可以登录该禁拨平台登记个人号码,申请对所选择的保险公司电话销售进行屏蔽。

  此前,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表示,禁拨平台的设置和开通,一方面对保险电话营销进行限定,同时为公众提供了自主选择权。法律专家则认为,该平台涉嫌“霸王条款”,单方增加了公民的主动登记义务,因此不得强制公民进行登记。

  消费者:对禁拨登记褒贬不一

  今天上午,记者登录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进入电话营销禁拨号码登记平台。记者用手机号进行登录后,该平台可登记禁拨的保险公司有24家,期限分为半年、1年、2年。

  记者上午随机采访了15名消费者,观点主要分为两种,一种认为,禁拨平台在接受电话推销保险时,带来了选择性的空间;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禁拨平台变相制约了公民权利。

  “可以把不愿意接到的保险公司电话,到平台里进行登记禁拨了,这就是在维护老百姓的权益。”一位消费者认为,虽然平时打过来的保险销售电话很多,但是又不能全部禁拨,因为自己有时也需要一些新的保险产品信息。

  “要求不愿接听的公民进行上网登记,如果不登记就要被动地接受他们的这种推销吗?”一位消费者称,要求网上登记实际上是在变相限制公民权利。

  法律人士:主动登记才不被“骚扰” 属霸王条款

  保险电话营销禁拨平台要求不愿接听的公众登记,这一举措是否变相限制了公民的权利呢?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易军。

  易军副教授表示,要求公民主动登记,相当于增加了公民义务,因此禁拨平台这一新举措应当只作为一种自愿的要求,而不得强制公民进行登记,否则违法。

  易军副教授进一步提到,平台开通前虽有行业规定,而电话滋扰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是行业执行力度不够,禁拨平台的设置是一项良好的举措,但要保证其切实得到落实,重点仍应放在行业自律上。

  北京博昌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银刚认为,公民的隐私权和通信自由权是法定权利,与商业广告短信相比,营销电话对公民的影响更大,而禁拨平台要求公民主动登记才能免受保险电话营销的骚扰,其实属于一种变相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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