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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文学:让公费医疗势早“下岗”

[ 2012年12月12日09:42 ]   来源:[ 时评界 ] 侯文学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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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3年1月1日起,南京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这是江苏1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最后一个宣布此项改革的城市。(见2012年12月11日燕赵都市网 <)这一意在推动社会分配公平的改革举措,值得赞扬。

  1998年底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进。这一改革,意在构建一个独立于单位、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医疗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原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弊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需要。但与此同时,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却依旧保留了原有的公费医疗制度。这就形成了医疗“双轨制”,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基金,完全由财政负担,个人看病实报实销;企业则需要由企业和职工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基金,看病时个人还须承担部分费用。如果说,当初为了“摸着石头过河”尚可理解的话,那么在十几年之后仍然如此,就如同“公家人”免缴劳动保险,退休后按在职工资标准领取退休金一样,形成了明显的社会分配不公。

  通过改革改变退休制度、医疗制度等实行的“双轨制”,解决社会不公问题,已成为近年来社会的呼声。南京市继江苏省13个地级城市之后,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无疑是对社会呼声的积极呼应。当然,对在宁的部属机构、省级机关以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南京市这次改革并未涉及,原因是涉及权限归属问题。

  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增强公平性、流动性和可持续性,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市取消了公费医疗制度,将公务员纳入到职工医保体系。但愿尚保留这项制度的省市能够像南京一样加快改革步伐,让公费医疗制度早点“下岗”。

    公费医疗改革不应留下“特区”

  从2013年1月1日起,南京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这是江苏13个地级市中最后一个宣布此项改革的城市。但对在宁的部署机构、省级机关以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于权限归属,本次改革并未涉及。至于“副厅级”以上,因其管理权限在省级,目前仍在执行公费医疗制度。

  江苏省的公费医疗改革进程,可以作为当前全国公费医疗改革乃至诸多改革的一个缩影来观察。首先,公费医疗改革的大幕开启于1998年,但南京在2001年才开始试点,而到今天,当江苏省其他县市都完成了改革,南京市的改革行动才姗姗来迟,且“副厅级”以上又被排除在这次改革之外。就这个改革“路线图”不难看出,从非省会城市到省会城市,从“副厅级”以下到止步于“副厅级”以上,都遵循着按行政级别由下到上的改革思路。

  这种路径似乎符合当下中国诸多改革的递进逻辑。一般而言,直接指向权力的改革,往往越深入阻力越大,因而,为便于推行,很多改革都实行自下而上的推动模式可以理解。但事实上,并非每项改革都应当恪守这种默认的规则。以公费医疗为例,我们都知道,行政级别越高,对公费医疗资源的侵占就越大,从这一点来说,这一部分应该是改革的重点对象和区域。

  公费医疗改革由下至上推行可以减少阻力的说法,也值得商榷。因为公费医疗“福利”有着一定特殊性,每个人对于正常医疗资源的需求都差不多,且越是往下,对于“公费”的依赖度反而越强。再说,由上至下取消公费医疗,改革的威慑效应对于改革共识的形成或许效果更明显,能更大程度地减少改革阻力。

  另一方面,从现实来看,更需防范自下而上的改革最后异化为到某一级别就“改不动”的情况。比如,南京的公费医疗改革暂时止步于“副厅级”,这个级别是怎么确定的?为何到此就要“暂停”?有无确切的时间表?应该说,公费医疗改革的共识确立于1998年,为何14年后,改革仍在纠结之中,应该与这种操作思路不无关系。

  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闫文献表示,公费医疗改革是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职能转变的一场“自我革命”,诚哉斯言。但既然是“自我革命”,就不应该留存“特区”,将自已排除在改革的范畴之外。可以说,改革是否能兑现“自我革命”的初衷,关键还是要看在关乎自身直接利益上的改革能否展现“实干”的态度和作为。

  公费医疗改革从小的方面来说,是实现医疗资源的均等化分配,从大的方面,是要确立社会公平基石,扫除“特权”、“特区”。这种背景下,改革更应防止止步于“权力等级”。一旦改革以权力等级为凭据设立“禁区”,就等于再次以制度化的方式制造了不公平和不平等,这与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矛盾的。这之中,特别需要剔除的一种特权思维是,在改革向下推行、不影响自身直接利益时,改革可以“雷厉风行”,而一旦关涉到自身利益,改革的步骤就可以“缓一点”,甚至变得“可以商量”。鉴于此,我们期待一个“完整版”的公费医疗改革能为这种思维祛魅。(证券时报)

    叶祝颐:公务员取消公费医疗本不该成为新闻

  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都应加入职工医保险,挥手告别充满特权福利意味的公费医疗。尽管公众对公务员近乎完美的特权福利普遍不理解。但是不理解归不理解,由监督机制缺位,公务员超国民福利待遇仍在一些地方与部门沿袭、蔓延。

  作者:叶祝颐公务员也要参加职工医保了,酝酿已久的南京南京公费医疗制度将于明年1月全面启动。12月8日,记者从南京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3年1月起,南京全市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实现全市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制度政策、统一参保缴费、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医疗服务。(12月9日金陵晚报)

  对普通职工来讲,公费医疗早已是一个历史词汇,大学生公费医疗待遇也取消了。明年南京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却成了新闻,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郁闷。不管怎么说,公务员参加职工医保,公务员们也得缴纳部分医疗费用,这能减少部分财政支出,对多数不识公费医疗滋味的民众来说,多少也是一点心理安慰。与部分地区取消公务员公费医疗保留“待遇不变”的特权尾巴不同,南京市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制度政策、统一参保缴费、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医疗服务。应该说,南京市取消公费医疗是比较彻底的。在我看来,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都应加入职工医保险,挥手告别充满特权福利意味的公费医疗。

  进一步说,以公务员为代表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所享受的特权福利远不止公费医疗一项。比如,国家住房货币化改革已经进行了14年。不少地方与部门的公务员仍在变着戏法享受福利分房特权。据媒体披露,公务员住房保障,除了建实物型住房以外,还有的地方给公务员发放大额住房补贴。

  公务员生老病死,都有福利政策保障,不用缴纳养老保险金可以享受高薪退休待遇。子女还可以世袭就业岗位,玩萝卜招聘游戏,可普通民众远远没有这么幸运。尽管公众对公务员近乎完美的特权福利普遍不理解。但是不理解归不理解,由监督机制缺位,公务员超国民福利待遇仍在一些地方与部门沿袭、蔓延。

  问题是,公务员独享福利大餐,公平吗?合理吗?公务员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近水楼台先得月,有权给自己安排公费医疗等福利政策,那么由谁来给其他行业提供福利呢?对其他行业来说,不但公费医疗是天方夜谭,基本医保没有兑现的单位也不少见。

  国家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曾表示,“以后中国的医保就分三大类: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新农合医保”。对照这一目标,看来,公务员取消公费医疗的步伐还得再快些。

  公务员除了完备的福利系统与稳定的工作环境让人羡慕以外,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这“三公”消费也是无法绕去的话题。由于访问人数过多,人社部网站多次被挤瘫,就很能说明问题。报考网站都被挤瘫了,公务员报考热度可以窥见一斑。普通民众正在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困扰,如果公务员继续享受公费医疗的政策特权,公务员职业依然高居神坛之上,公务员报考热降温岂不遥遥无期?我们又凭什么责怪要求女儿非公务员不嫁的丈母娘?

  从福利分房到公费医疗,再到“三公消费”。本应该给穷人雪中送炭的公共财政政策,却成了为公务员锦上添花的。这恐怕用“通吃”来解释比较合适。《圣经》的“马太福音”中有这样一句话:“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公务员至今仍在享受着公费医疗待遇,正是对这种“损所不足而奉所有余”的“马太效应”的深刻诠释。

  虽然社会分工千差万别,社会贫富悬殊不可能根本消失。但是,从政策上引导社会公平,降低基尼系数,避免收入分配差距衍生马太效应,让全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应该可以做到。如果公务员福利一枝独秀,显然不能公平划上等号。部分地区迟迟不取消公务员公费医疗,或许只是收入分配不公的一个现实缩影,但是公共政策如何更好引导社会公平分配,值得反思与探索。南京市迈出了公费医疗改革的步伐。更多地区应该及时跟进,公务员福利改革的步子还应更大、更快一些。(齐鲁网)

    南京取消公费医疗 “副厅级”以上官员除外

  截至2012年11月,南京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333万人群。不过,南京有人口约800万。本次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后,南京约有2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主要集中在市直机关和8个主城区)进入职工医保体系,他们将和现有职工一样,实现统一的制度政策、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办理流程,并在未来看病中享受“同样的”医疗服务。

  实际上,取消公费医疗是一个趋势。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市取消了这项福利,将公务员纳入到职工医保体系。据悉,山东省已于11月底布置了此项改革。

  “副厅”以上未纳入

  “制度框架渐渐形成、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参保人数增加、基金收支略有盈余、保障水平提高、管理能力加强,是当下中国医保制度的特点。”江苏省卫生厅一位负责人曾向本报记者介绍。陈建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着重强调,测算下来,这次取消市级公费医疗不会影响到现有职工保险人群的利益。

  据改革方案,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本人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分别按在职职工本人(以年龄为区分)缴费基数或退休人员本人上月退休费(养老金)的一定比例,按月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不过,对在宁的部署机构、省级机关以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于权限归属,本次改革并未涉及。本报获悉,江苏省级公费医疗对副厅级以下已实现了定点医院和差额报销的“双重前提”,即完全取消了100%报销的福利。

  至于“副厅级”以上,由于其干部管理权限在省级,本报获悉,目前仍在执行公费医疗制度,其治疗地点一般在各个规模较大医院的高级病房,如江苏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等。

  具体而言,副厅级以上(含退休)的级别,一般会有一张身份识别卡,凭此可到医院直接进行治疗,免去排队等程序和手续,治疗空间、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相对独立,时间上也无太多限制。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江苏省直机关层面纳入职工医疗体系的准备工作已在进行,目前的争议在于参保退休后“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人员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到底由谁承担。

  本报获悉,有的省直单位已就可能到来的改革进行筹划,“目前初步设计的方案是,财政补贴一小部分,单位掏一部分,个人自筹一部分。”某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的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进入全民医保后,“如果说将来有享受医疗水平的差异,则在于各个单位和个人的补充医保建设,如在商业保险上的投入等。”陈建宁表示。(重庆晨报)

    广州公费医疗改革暂无时间表

  从明年1月起,南京市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而记者了解到,广州市目前正在推动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逐步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范围,广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回应,公务员医疗制度改革“暂无具体时间表”。

  公务员医疗费报销比例高

  本月初,广州就《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率先举行网上立法听证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听证会期间,有不少网民就提出了质疑:“公务员不需缴纳医保费,却享受医疗报销待遇,小病中病大病都先由财政按治疗费总额报销90%,余下的10%再回单位报销,即100%报销。此次条例的制定为何不提公费医疗问题?”

  对此,有听证陈诉人表示,公务员医保不属于社会大众的医保范畴,是两个医保体系。而广州市人社局的有关负责人也作出回应,“广州的医保虽然在许多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制度建设落后于国家的规划。如城乡医保制度建设落后于全国和全省其他地区,推进公务员参保在全国倒数第二。”

  广州公务员仅“工伤险”与职工同级

  那么,广州公务员社会化养老改革进程到底如何?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初开始,广州公务员社会化养老改革已经有了实质性进展,即全市公务员、全额拨款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将根据全省的部署,逐步纳入“社保五险”之一的工伤保险制度范围。接下来,广州还将陆续推进公务员养老、医疗等社会化改革进程。

  但具体何时推行,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暂无具体的时间表”。

  据了解,目前全国31个省市区中,已有24个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还有山东、广东、江西、江苏、湖北、贵州、陕西7个省份的公务员,尚未全部取消公费医疗。(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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