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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人寿筹建营销员双重合约模式 转变代理人尴尬身份

[ 2013年1月17日09:54 ]   来源:[ 金融投资报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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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目前建信人寿正在筹建营销员双重合约模式,试图通过双轨制逐渐转变代理人的尴尬身份,如果这一方案获批,将拉开保险业营销人事体制改革正式启动的序幕。

  建信人寿计划对营销员进行层级管理,首先全部采用代理制合同;然后再对通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评定选拔出来的优秀的营销主管,采取代理制与一小时合同制混合的用工体制,公司提供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当代理制营销员达到一定收入标准时,可提出晋升申请,公司对其相关条件审核通过后,在保留原代理合同的基础上,再签订一个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小时合同)。一旦这一方式在试用中具有可行性,将有望延长劳动合同的时间,逐渐完全转化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从而避免现有营销代理制的弊端。

  事实上,目前的代理制营销模式已面临多重挑战,如业务增长乏力,业务主要依靠增员拉动,增员日益艰难,增员成本不断上升;营销员收入水平较低,人员素质下降,社会地位不高。其中,营销员保障和身份问题是当前的焦点问题。对此,保监会发文明确鼓励探索保险营销新模式。

  建信人寿解释,一小时合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需要遵守非全日制用工关于薪酬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规定。建信人寿拟给予签订一小时合同的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根据当地最低小时工资与25元/小时取高者),每日一小时,每月22天。同时,拟统一采用全日制劳动合同员工最低社保缴纳标准,为签订一小时合同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即根据各地区社会保险缴纳规定,以上一年度当地平均工资收入的60%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由公司统一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给予营销员充分的社会保障。据悉,上述双重合约制是借鉴台湾中国人寿  (60162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的做法,既能解决保险营销员基本保障和归属感,又能继续运行高效的激励机制,同时又兼顾了保险公司的成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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