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时讯 | 保险专题 | 资料中心 | 百姓保险 | 产品大全 | 人才市场 | 黄页 | 博客 | 论坛 | 咨询 | 投诉 | 导航
返回中国保险网首页 中国保险网广告位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保险网 > 保险时讯 > 保险案例 > 正文

保险合同上1年期变成20年

[ 2013年10月20日10:34 ]   来源:[ 金陵晚报 ]    双击自动滚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金陵晚报记者 李凯

  通讯员 剑发

  “这段时间任务紧,表妹你帮个忙,在我这儿买款保险吧!”冯青是位都市女白领,表姐李倩在一家保险代理公司从事业务员工作,底薪很少,工资全靠卖出一单后按比例获得的奖金。经不住软磨硬泡,2011年2月,她在表姐处买了一份某保险公司的一年期分红型保险,保费是4.9万元,听说到期后还可以拿到30%左右的红利,比银行利息高多了。“自己亲戚卖保险当然可靠了”,冯女士把4.9万交给保险公司后,就很少过问此事。2012年底,她看保险合同迟迟不给,多次催要,才将保险合同拿到手。

  “这是我的保险吗?”冯女士赫然发现上面写着保险期限是20年,需要每年缴纳4.9万元保费,才能拿到分红;此外,她自称因为对买保险流程知之甚少,投保单和合同上的签名都不是自己的笔迹。感觉被骗的冯女士立马想到了退款,然而,她多次找到表姐和保险公司交涉,始终无果。冯女士异常气愤,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要已经缴纳保费4.9万元,表姐所在的保险代理公司被列为第三人。

  近日,建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一方指出,在保险产品的销售环节中,冯女士并不知情,合同到手就“被篡改过了”,上面留下的手机号码也不是她本人的。

  对此,被告保险公司代表指出,这份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法,经过客服人员确认,他们认为合同有效,根据规定不能退还已缴纳保费。被告随后提交了一段公司客服人员根据合同上手机号码回访的电话录音,并当庭播放。录音内容显示,一名女子接了电话,并口头确认合同内容条款无误。但这位女子并非冯女士,经确认,该女子是业务员李倩的同事王某!

  “原告可能帮其表姐完成业绩、获得佣金,业务员又找到同事王某作假,我们怀疑他们在串谋,目的是骗奖金。”这时,被告一方尖锐地指出。对此,原告予以回应:根本不知道电话录音一事。随后,作为第三人的保险代理公司代表又指出,一般情况下,人寿保险中不可能有1年期的分红型产品,借以佐证原告所购保险的不合理性。至此,案情更加扑朔迷离,原被告双方究竟谁在撒谎?法庭表示,双方需要进一步提交笔迹鉴定等证明材料,择日开庭再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没有相关文章.
保险秘书
行业资讯
企业资讯
监管动态
基层信息
保险人物

Copyright © 1997-2024 China-Insuranc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凡所涉及保险条款的内容仅供参考,并均以投保当时的保险合同为准。

企业资讯 | 汽车 | 科技 | 消费 | 教育 | 房产 | 游戏 | 商机 | 聚焦百姓 | 配资 | 人物特写 | 曝光台 | 保险股 | 保险理财 | 行业资讯 | 海外动态 | 中介园地 | 保险数据 | 保险案例 | 车险资讯 | 社保资讯 | 产品速递 | 财经新闻 | 保险评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