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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辉:保监会险资监管思路及工作重点

[ 2014年4月11日10:10 ]   来源:[ 当代金融家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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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文辉中国保监会副主席

  在2014年以及未来一段时期,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监管思路将如何取向?是简单调增调减,还是进一步放宽?保监会风险防范的工作重点是什么?具体又将如何实施?

  随着中国保险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资产配置能力、盈利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险资运用风险防范方面的监管要求也越来越大、越难。

  自2012年6月至2013年初,保监会先后释放险资新政“13条”,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也打破了原先银、证、信、保之间“各自为政”的藩篱,搭建了一个新的竞争平台。(2013年)一年来,险资运用市场化改革取得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具体在哪些方面有所体现?

  从监管层面来说,今后一段时期,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监管思路将如何取向?是简单调增调减,还是进一步放宽?

  改革推进的同时,势必面对更多更复杂的投资风险。从中国国情和监管实际的角度考量,完全依靠事后的偿付能力约束还不可能切实将风险管住管好,需要监管层将更多精力放在加强事中监管的工作上。那么,在2014年以及未来一段时期,保监会风险防范的工作重点是什么?具体又将如何实施?

  市场变化

  2013年,保监会通过行业实际运作,深入研究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行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推动市场化改革,简政放权,支持行业创新。经过一年来的市场化改革和创新,增强了市场活力,释放了改革红利,市场化改革带来的积极效应初步显现。

  首先,投资收益率向好。

  2013年股债双杀,上证综指跌幅为7.56%,中债综合指数(净价)跌幅为4.65%,债市创2002年度以来最大跌幅。在这种困难的局面下,保险资金运用全年累计收益3658.32亿元,相比2012年全年投资收益2085亿元,增加1573.32亿元。从投资收益率看,其年化收益率为5.04%,较2012年的3.39%也有较大幅度升高。

  究其原因,除股票投资收益外,信用债及基础设施投资等另类投资收益增加是影响投资收益的重要因素。由于这类投资资产受会计分类和估值影响,短期内收益释放较为缓慢,长期则会带来较高收益,因而预计未来保险资产配置将更加多元,另类投资的比重也将进一步增加。

  其次,产品发行效率显著提升。

  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注册制改革前规模为2941亿元,当前规模为6393.08亿元,2013年增量为3452.08亿元,一年的发行规模超过过去7年的总和,从数量看,发行效率提升是显著的。此外,已有8家保险机构发行21只资产管理产品,规模达到522亿元。保险机构还累计发起设立10项项目资产支持计划,注册金额395.67亿元。

  保险资管产品发行效率的提高,显著增强了行业的创新意识,丰富了产品层次和类型,提升了行业“生产产品”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保险机构成为金融产品的创设者,主动创新金融工具以融入实体经济,从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最后,资产配置结构不断优化。

  市场化改革带给保险资金更多的投资品种和更大的配置空间。保险资金的配置结构不断优化,呈现出“一降二快三多”的局面。“一降”,是指债券和银行存款稳中有降,截至2013年12月末占比为72.9%,与2012年的78.8%、2011年的79%相比,下降态势明显;“二快”,是指高收益的企业债投资和另类投资增长较快。企业债较年初增长25.9%,另类投资方面,股权较年初增长87%,不动产较年初增长90%,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较年初增长105%;“三多”,是指配置结构更多元了,长久期资产增多了,创新产品也增多了。

  监管方向

  由于现行的险资监管相关政策出台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困难,影响了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改革基本思路是坚持市场化导向,将投资权和风险责任更多地交给市场主体,增强市场活力。

  首先,推进资金运用比例监管改革。

  2月19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规定了保险投资的五大类资产和三类比例,其中,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占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分别不高于30%、30%、25%、15%。这意味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投资比例上限由之前的25%提到了30%,保险公司可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股市中去。

  这项改革,不是在原有比例政策上简单地调增调减,而是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进一步放宽比例限制,在大类资产分类的基础上,实行大类比例监管制度,同时强化风险监测比例以及公司内控比例约束,系统构建监管、监测及内控“三位一体”的新比例监管体系。

  其次,进一步放开投资领域和范围。

  1月7日,保监会发布政策,开放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及启动存量高利率保单投资蓝筹股政策,保险资金已可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下一步,还将稳步拓宽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行业范围;逐步完善股权和不动产投资政策,拓宽投资领域;稳步推进完善境外投资政策;积极研究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式和途径,逐步完善政策制度,支持市场创新,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城镇化、养老、健康医疗等领域发展。

  放开险资投资领域和范围,是要将更多投资选择权交给市场主体,提高市场主体资产配置自由度,进而促进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再次,推动建立资管产品集中登记交易系统。

  目前,保监会正在加快建立资管产品集中登记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交易流通机制,实现资管产品的集中登记以及到相关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资管产品集中登记交易系统的设立将增强保险资管产品的流动性,便于投资者的进入和退出,有利于发挥市场的定价功能,进而缓释资管产品风险,最终提高保险资管产品的效率和效益。也就是说,如何加快解决保险资管产品的流动性问题变得更加急迫了。

  最后,支持成立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

  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作为行业性自律组织,其成立有利于推动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提升、自我发展。同时,调动行业积极性,利用市场化方法,解决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注册、登记等问题。总体而言,资产协会将建设成自律的平台、创新发展的平台、沟通交流的平台,搭建起监管和市场的桥梁,实现监管、协会和市场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工作重点

  市场化改革逐步推进的同时,势必面对更多更复杂的投资风险。2014年及今后一段时期,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在深化改革的同时,将加快转变监管方式,将“防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工作位置上,防范资金运用风险。未来一段时间,保监会工作重点将由开放渠道转变为风险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首先,强化事中监管,丰富事中监管工具箱。

  一是“信息披露监管”。加快研究信息披露监管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发挥社会各方的监督作用。

  二是“内部控制监管”。推动建立健全透明、规范、责权明确的内部控制标准与制度。进一步完善资金运用内部审计,督促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三是“分类监管”。加快研究推进资金运用分类监管工作,制定分类监管指标体系。依据分类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四是“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健全匹配机制,加强推广匹配理念,从制度层面推动保险机构加强内部资产负债管理建设,实现资产负债管理由“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

  五是“构建非现场监管体系”。及时监测不同投资领域的风险状况及风险变化,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基础建设,提升非现场监管信息化水平,做到事中持续动态监管,实现监管部门“耳聪目明”。

  其次,加强事后监管,增强资产认可的科学性。

  国际上,直接通过资产认可的数量化标准,利用偿付能力约束保险投资业务,是英、美等保险业发达国家的主要监管方式。也是今后保监会在险资运用监管上的发展方向。而建立科学的资产认可标准则是切实发挥偿付能力约束作用的关键。

  目前来看,保监会对资产风险的识别、计量等技术手段还有待提高;中国金融市场还处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市场的规范程度还需完善,波动性还比较大,而资产认可标准代表了资产的实际风险,与该资产所在的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此外,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还应更加客观公正,资产认可标准的制定很大程度上依赖这些机构的专业意见。

  未来一段时间,保监会将进一步发挥资产认可标准和偿付能力监管在防范资金运用风险方面的作用,强化偿付能力硬约束,利用资产认可标准引导保险资产配置。进一步研究风险识别、计量的技术手段,更加科学地制定各项投资资产的认可标准,逐步提升风险监管精细化水平。

  最后,切实加大现场检查的力度。

  加强现场检查是资金运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手段。过去一段时间,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的现场检查力度相对不足,检查的覆盖面也相对有限。

  下一步,保监会将切实加强现场检查的力度,优化检查方法,确保将问题查深查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严肃处理相关机构和当事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提高保险机构合规意识,营造不能违规、不敢违规的市场环境。

  (本文原标题为《险资监管的现在与未来》,作者为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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