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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鑫否认“诈骗”为哪般

[ 2014年7月22日10:31 ]   来源:[ 理财周刊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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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陈怡伙同江杰等人先后控制泛鑫保险、浙江永力保险代理湖州分公司等,代理了昆仑健康保险、阳光人寿、光大永明人寿6家保险公司的业务,采取“长险短做”的形式,把20年期的寿险包装成1到3年期年收益率10%的理财产品。最终在携款潜逃过程中“落网”。

  陈怡,一度被称之为保险界的“美女高管”,30多岁就成为业界聚焦的对象,其带领的泛鑫保险代理公司成功挤进中国保险代理公司十强。但是,随着公司“长线短做”的经营模式资金链的断裂,“美女高管”的光环也随之陨落。

  所谓的 “泛鑫创新模式”,其实质则是触犯了法律底线的集资诈骗。2014年7月1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原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原泛鑫保险顾问江杰集资诈骗案。

  事件回溯

  陈怡此前为上海保险中介龙头企业——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她2004年入职,成为太平洋安泰人寿做一名普通的业务员,随后凭借其特有的销售策略,很快成长为业绩精英。2009年底,陈怡与其他5人组成创业团队加入泛鑫之后,泛鑫开始转型销售个人寿险。2011年,陈怡成为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陈怡加盟后,泛鑫在她的手里就“起来了”。2011年,泛鑫成为上海市场的第一名,保费规模是第二名的几倍。这个成绩令许多业内人士,都瞠目结舌,高呼“看不懂”。

  2013年8月14日前后,一则消息震惊保险市场:上海保险中介龙头企业的美女高管陈怡,由于资金链断裂,陈怡携款5亿元出逃国外。8月15日,上海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保监局在检查中发现泛鑫保险擅自销售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财协议,上海市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8月19日,经中国警方与斐济执法部门通力合作,美女老板在斐济群岛共和国被抓获归案,并被押解回国。后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于2013年11月18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就本案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纪实

  庭上陈怡案说话声音很小,回答问题也言语平静,因此法官还几次要求她靠近话筒声音再大点。经历了一天的审判,法院表示要继续审理。不过,这起影响全国的保险中介案件的全貌终于完全浮现。

  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陈怡和江杰在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被告人陈怡伙同被告人江杰等先后控制泛鑫保险、浙江永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和杭州中海盛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了昆仑健康保险、幸福人寿、阳光人寿、光大永明、海康人寿、泰康人寿6家保险公司的业务,采取“长险短做”模式,把20年期的寿险包装成1到3年期年收益率10%的理财产品。

  通过招聘400多名保险代理人,在江浙沪地区向4400多名客户推销,骗取投资人资金,并将骗得的资金以返还保险公司手续费的方式套现。截止案发,根据数据显示,“美女老板”陈怡和原泛鑫保险顾问江杰收取保费13亿多元,套取10亿多元,造成总计3000余人损失约8亿元。

  检察机关认为其二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应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罚。

  检察机关认为,陈怡、江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情人”申辩

  被告人陈怡对犯罪的事实过程没有异议,但对罪名有异议,认为自己不是诈骗,是职务侵占。

  对于“长线短做”的营销模式,陈怡认为并非蓄意诈骗,而是希望通过引进风投、上市等方式补上资金“漏洞”根据现行法律,职务侵占的最高量刑是1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如果保险公司产品合法,但是代理公司在代理过程中“虚假改造”了产品,不是保险公司却做了保险公司的事,就属于诈骗了。

  49岁的江杰原是光大永明人寿分管中介的总经理助理及光大永明浙江分公司负责人,2012年由陈怡引进到泛鑫公司,负责战略运营工作,年薪高达百万元。庭审过程中,陈怡一再强调江杰对此并不知情,直到2013年5月~6月公司资金链出现重大问题,她才据实以告,其后两人策划潜逃境外,最后于2013年8月19日在斐济被捕归案。检察机关指出陈怡和江杰虽然多方辩解,但是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战略管理者,不可能不知情,应该认定为集资诈骗的共同犯罪。

  根据《刑法》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件背后敲响警钟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对这起事件最好的评述。但是,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不能每次都等事件爆发了,造成重大损失之后,才去想补救的措施。

  泛鑫事件对保险业影响巨大,把保险产品改头换面、长险短做套取佣金并承诺过高收益的这种保险中介销售乱象做法已经引起了监管层面的高度重视。泛鑫案爆发后至今,保监会对保险中介市场加大整顿力度,多地保监局出现人事变动,同时多地保监部门将2014年定为保险中介业务“整顿及规范年”。而在“全国保险中介监管暨中介市场清理整顿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要求此次全面清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重拳之下,各地保监局和保险中介也绷紧了神经。一家上海寿险公司市场销售负责人说,近期市场上某大型保险中介的销售误导的投诉较多,引起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要求各家寿险公司只要通过此渠道过去两年内销售的期缴1万元以上,趸缴5万元以上的保单都要派人进行登门拜访,核实情况。

  保监会也多次对行业进行整顿和清查,根据工作要求,此次将彻底清理虚假挂名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打击保险中介机构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查处保险公司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违法套取费用等行为,对违法违规的机构及人员依法清理一批、处罚一批、规范一批。

  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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