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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保险新国十条 项俊波给行业敲警钟

[ 2014年8月22日10:32 ]   来源:[ 北京商报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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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报讯 (记者 崔启斌 实习记者 许晨辉)保险新“国十条”出台给予保险业前所未有的支持,但未来的路得靠保险公司自己走。昨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新“国十条”培训大会上指出,现在外部政策的舞台已经搭好,关键是保险公司能不能把这台戏唱好,并直指险企经营尚存四大隐忧。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近日正式发布,成为国务院时隔八年后的又一次支持保险业发布的顶层设计。在昨日的培训大会上,项俊波认为,新“国十条”提升了保险业的行业地位,首次提出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概念,并将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从行业意愿上升为国家战略,还明确了保险业的战略目标等。“支持力度前所未有,系统完整性强,内容含金量高,落实要求力度大。”在谈到新“国十条”出台过程时,项俊波认为这实属不易,因为新政出台经过了多部委、保险机构、专家等各方面多达十几次的反复讨论和修订。

  下一步将依据新“国十条”出台相关领域的实施细则。项俊波介绍,8月26日国务院将研究健康保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未来,保险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完善金融体系、改善民生保障、创新社会管理等多方面发挥作用,农业、养老、健康和巨灾等方面的保险产品将不断创新,保险资金将更大力度向民生倾斜。

  新“国十条”无疑成为保险业收到的一份政策大礼,不过这份大礼能否改变目前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备受关注。谈到保险业目前存在的问题,项俊波用了很大篇幅谈经营风险,他强调目前保险业一定要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面对市场上的金融风险,险资不能成为最后接盘者。

  谈到目前保险市场上的主要风险因素,项俊波明显提高了话音。他认为,保险市场目前的偿付能力风险、公司治理风险、险资运用风险、高现金价值风险四方面仍堪忧。

  其中,少数公司滥用房地产来增资,虚增偿付能力存在潜在风险。项俊波介绍,截至目前,有33家保险公司持有融资性房地产,其中15家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包括3家财险公司、12家寿险公司。这15家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44.1亿元,但今年一季度末账目价值合计达到493.4亿元,增值额达到249.3亿元。一旦房地产市场下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必须亮红灯。日前,保监会已对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房地产的项目进行整顿。

  同时,项俊波还对目前中小保险公司的治理乱象明显不满。他一一细数这方面的风险,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内部人采取竞占挪用、违规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保险资产、或者将保险公司作为满足控制其他业务的投资工具;股东之间或股东与管理者之间因控制权争夺或其他重大分析出现分歧,导致股东大会无法召开,董事会无法正常换届等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的现象。目前,保险资金还存在资金错配与流动风险等。

  项俊波要求,各地发现上述风险要及时汇报,否则将追究保监局、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一把手”的责任。此外,项俊波还强调,对于大病保险、农业保险这些政策性强的保险,一定要杜绝账外支付、套取费用等。“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出现这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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