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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整装待发”

[ 2014年8月22日10:32 ]   来源:[ 上海金融报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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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多年,农业保险再次迎来发展的黄金机遇。8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即“新国十条”。在这份勾画保险业未来转型升级的纲领性文件中,巨灾保险、农业保险此次都被重点提及,并赋予了新的内涵。分析人士表示,国内农业生产能级正酝酿提升,亟需保险产品发挥“稳定器、推进器”的作用,未来在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农业保险市场规模或大幅扩张

  农业保险“知易行难”

  农业保险对于农作物生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农业“靠天吃饭”,干旱、洪涝、雨雪、台风、高温等天灾都是农民的“大敌”,保险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其对农业的支持作用远超其他产业。

  目前世界上农业发达国家大多建立完善的农作物保险制度,比如,美国早在1938年就有了第一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今年,美国新农业法案取消了实施近18年、每年耗资近50亿美元的农业直接补贴,同时扩大农业保险项目覆盖范围和补贴额度,以突出保险在防范农业生产风险中的作用。这个举动使世人再次刷新了对农业保险重要性的认知。

  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农业保险的投保规模和赔付款项都已站上世界前列。财政部前不久发布消息显示,2013年中央财政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26.88亿元,是2007年的6倍,带动全国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06.7亿元,为2.14亿户次投保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39万亿元,为3367万户次农户提供保险赔款208.6亿元,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亚洲第一的农业保险市场。

  据了解,目前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已由最初试点的6省(区)扩大到全国,补贴品种由最初的5个种植业品种,扩大至如今的种植、养殖、林业3大类15个品种,基本覆盖了主要的大宗农产品,各级财政合计保费补贴比例平均达到75%至80%,较试点初期大幅提高。

  尽管如此,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整体不高,农业保险仍普遍面临“面窄,赔低,费高”的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往往因为盈利不高,对这个险种“爱恨交加”,如何运作好农业保险渐渐成为国内保险公司的一道考题。

  作为全国首家专业化农业保险公司,安信农保自2004年成立伊始,就在不断尝试、探索合理化的经营之路。截至2013年末,安信农保在上海地区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20.12亿元,除2004年外,年均增长19.6%,累计赔付金额13.84亿元,累计赔付率达68.8%,除特大灾害年份亏损外,连续多年获得赢利。这样的成绩对于专做农业保险的公司来说,可以称的上是“高效、亮眼”。

  “农业保险盈利很难,赔钱却经常的,安信农保发展到今天来之不易。”安信农保副总裁乔中兴向记者介绍,上世纪80年代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总共十几亿元,但到1993年,由于自然灾害风险加大,导致保险公司亏损,部分保险公司逐步退出这个市场,全国农险保费萎缩至3.31亿元。意识到这样的局面必须改变,上海在全国率先进行改革,成立“农业风险基金会”,而安信农保就脱胎于此。

  安信农保成立之初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10年间,靠着专业的风控管理、不断创新的产品,运行稳健。乔中兴给记者举了一组数据,2013年全国农业总产值约为8万亿元,农业保额1万亿元,覆盖率大约在13%—14%;而当年,上海农业总产值325亿元,农业保额是166亿元,覆盖率51%,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农业保险的覆盖率比全国高出三到四倍。“如果全国农业保险的覆盖率都和上海一样高,全国农业保费一年就可以达到1000亿元。”

  在乔中兴看来,这既说明安信农保这些年对上海农业发展的贡献,也说明未来全国范围内农业保险仍潜力无穷,大有可为。

  “以险养险”模式初具成效

  事实上,从地理位置上来看,上海一直是自然灾害风险系数较高的地区,这对农业保险公司来说挑战重重。

  “上海农业接受灾害考验的是每年的7—10月份,今年形势不容乐观。”乔中兴告诉记者,上海每年的梅雨期和酷暑高温季节,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灾害性天气影响,如梅雨季节的连续阴雨导致低温和渍害,造成西甜瓜和蔬菜等作物的冻害;在夏季高温,会遭受局部地区的强风和强降雨,造成大棚设施的损毁和棚内作物的受淹。如果遭受较强台风的侵袭,则损失更大。2007年以来上海每年支付的农业保险赔款都超过1亿元,2012年因遭受“海葵”台风影响,当年赔款近3亿元。2013年,受“菲特”台风和强降雨影响,当年赔款达2.5亿元。截至今年8月中旬,在人们尚未感受到大的灾害时,因连续的大暴雨、强对流天气、疫情等,导致上海地区种养两业险累计受损2.4亿元(未决赔款1.7亿余元,已决赔款6550万元)。

  在“先天条件”不良的情况下,安信农保“勤练内功”,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优势,尽可能减少农险承保利润的亏损。

  记者了解到,安信农保将科学厘定费率放在产品设计的首位。所谓保险费率,即保费和保险金额的比值,直接影响到农户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平衡。

  据介绍,通常在开发产品时,安信农保会收集大量基础数据来精算,科学厘定费率。如开发露地青菜、鸡毛菜气象指数保险,分析了上海近50年的气温、降雨量等数据及相应产量变化情况来确定数学模型、厘定保险费率,尽可能做到和实际风险发生概率相吻合。

  “目前,全国农业保险的综合费率为3.07%,而安信则是2.38%,费率仅是全国的77%。低费率对农户当然是好事,但对保险公司是很大的挑战。在监管部门要求不断提高,农险承保、理赔日趋规范,农险品种日趋细化的态势下,保险公司的综合成本在不断提升,费率低直接影响到效益的提高。这是作为农业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这也是农业保险让人"望而

  生畏"之处。”乔中兴表示。

  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安信的回答是大力推进商业险,实现“以险养险”。几年来,该公司全力拓展“农村建房险”、“农村集体聚餐责任保险”、“残疾人意外险”等效益较好的商业险,尽可能以商险利润来弥补农险亏空的不确定性。

  “2008年,公司创新开发了小额信贷保证保险项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业务,以安信的小额信贷保险保单作为银行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同时,全力开展建筑工程险、农村建房险、银行贷款财产抵押险、残疾人意外险、社区综合险、养老院责任险等;另外,公司还开发了快餐企业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险产品、为农村红白喜事卫生安全保障的聚餐险等。”乔中兴表示,正是充分发展了各类涉农、商业险种,才保证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正常运行和相关赔付。

  农业保险涉及农户数量多、标的物面广量大,要做好承保理赔工作需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为降低成本、减少农户保费支出,安信农保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由各级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和安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建立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协助开展农业保险工作。

  “新国十条”拓展农保盈利蓝海

  8月13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业内称之为“新国十条”,是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升级换代版本,其中有两条政策专门针对三农,对于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的农业保险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新国十条”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及巨灾保险法规,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建立巨灾保险责任准备金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

  近几年,频频侵袭中国的各类自然灾害让社会意识到了巨灾保险的重要性,而8月3日云南鲁甸地震则昭示这类制度建设已刻不容缓。

  在国际上,巨灾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40%,但在我国比例尚不到3%。比如,汶川大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00多亿元,而保险只赔了18亿元,占比是0.2%。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目前仍是一些碎片化的制度设计,当前最重要的就是立法,由此使参保对象、承保范围、保费补贴等各方责任义务得到落实。

  今年初,上海正式颁布实施《上海市农业保险大灾(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暂行办法》(沪府办〔2014〕50号),明确规定农险赔付率超过90%为大灾,超过150%为巨灾。初步建立了本市范围内的大灾(巨灾)分散机制,但全国范围内尚未统筹建立大灾分散机制,农业保险大灾(巨灾)抗风险能力还是很弱。

  “遭受巨灾最严重的农业,一旦发生巨灾,农业保险公司存在破产的风险,势必影响到对农户的赔偿。”乔中兴表示,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各地虽进行了多种尝试,为建立国家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积累了经验,但由于国家层面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尚未建立,政策支持力度不足,造成地方性农业巨灾基金规模有限、抗风险能力不强,难以完全化解突发的农业巨灾风险。而发达国家有专项农业巨灾基金,其担当角色虽不同,但均与其他风险分散手段有效衔接,填补风险承担空白,成为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业内专家指出,巨灾保险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各国政府无不给予政策、财税等支持。从实践来看,既有政府牵头形成巨灾保险制度或巨灾保险计划,也有国家在巨灾保险基金的设立、再保险安排、巨灾风险证券化等方面给予政策及税收等支持。前者如日本的《地震保险法》强制公民对住宅购买地震、火山爆发、海啸等险种,政府对家庭财产地震保险提供后备保证金和政府再保险的政策支持,地震保险50%由政府再保险。后者如美国国会1968年通过的《全国洪水保险法》规定,政府与民营保险公司合作,由民营保险公司销售洪水保险单,所收的保险费全部建立洪水保险基金,洪水损失赔付和代理销售费用均出自洪水保险基金,其资金来源于保险费和财政部的贷款。

  上述人士强调,政府的深度参与不能仅仅局限于财政资金,更多的应当是一些非资金形式的公共资源。譬如,对于财政资金项目、国有资产等应当强制要求办理巨灾保险;对于银行贷款项目,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办理巨灾保险;对于高风险区域、高风险项目,必须办理第三者巨灾保险等。

  “新国十条”的另一大亮点便是农业保险的升级。今后的农业保险将不再局限农作物保险,而是向“三农”保险延伸。比如,今后农民可以选择到更多的“三农”保险产品。包括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保险业务都有望在接下来的实践中开展。

  有专业人士认为,今后农业保险将更多地由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来承保。尽管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推广主要依靠各地财政支持,但未来中央、省级财政将提高对主要粮食作物的保费补贴,鼓励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参保,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据悉,目前美国联邦政府提供的保险覆盖农产品品种200个左右。而中国只有15个品种,同时很多品种保额太低,“只保成本、不保发展”。安信农保现有农险品种57个,常用品种有30多个。

  乔中兴表示,目前上海市、区两级财政对大宗农作物的保险补贴已做到全覆盖,但对一些新引进的水果类作物尚未列入补贴范围,如猕猴桃、蓝莓、冬枣等,建议政府应该加大财政补贴的范围。“上海地区所有种植的作物,就算是小众产品,也是面向上海市场的,只要保险公司有相应的产品,地方政府就应该有所补贴,这样才能满足上海农业日益多元化的保险需求,使农民有参加保险的积极性。”

  “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创新保险支农惠农方式,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的工作要求,再加上"新国十条",这些政策利好都将为我国农险业务未来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太平洋产险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种机遇既表现在政府对保险服务“三农”的持续有力支持,更表现在对保险通过产品、服务等专业创新更好服务“三农”的期待。上述人士强调,当前农险发展的主要矛盾是日益增长的“三农”风险保障需求与保险业创新服务能力的矛盾。对保险业来说,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创新发展。

  以太保为例,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公司特点的农险专业化经营模式,在全国十二个地区获得了农险经营资格。“2013年全年实现农险保费收入6.4亿元,风险总体可控。2013年,我司农险共为近673万户农户提供近300亿元风险保障,受益农户超过15万户。近些年,公司积极推动农险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创新支农惠农方式"要求,确立了以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现代农业为重点领域,以指数化、结构化、平台化为主要方向的农险创新战略,积极构建农险创新产品体系。”据悉,太平洋产险在业内率先开发了首款大牲畜大灾保险、首款马匹保险、首款气温指数型水产养殖保险-大闸蟹气温指数保险,积极进行生猪价格指数等新型险种创新,在森林保险、大牲畜保险、特色产业保险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承保服务经验,积极开展“三农保险示范村”建设等创新探索,基本满足从财政补贴落地、大灾风险保障到融资保障需求在内各类风险保障需求,能够提供覆盖种植业、养殖业、森林等农业生产基本领域,贯穿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及风险解决方案。

  上海积极推进“三农”保险

  记者从上海保监局了解到,2013年,上海农险实现保费收入5亿元(其中种养两业保费收入3.95亿元,涉农险保费收入1.05亿元),同比增长11%。

  其中,种养两业险提供保额约166亿元,占2013年上海农业总产值(325亿元)的51%,比2012年增长5个百分点;涉农险提供风险保障847亿元,为与农民息息相关的家庭财产、农机农具、人身财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全年共计支付赔款3.38亿元(其中种养两业险支付赔款2.34亿元,涉农险支付赔款1.04亿元),受惠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数量达到3.3万人/家次。

  2014年1至6月,上海种养两业险实现保费收入3.13亿元,同比增长15.62%,提供了98.8亿元的风险保障。赔付支出同比增长92.31%。

  上海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土地资源的稀缺决定了农业生产必须以围绕稳定市场供应、保障农副产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精耕细作、精细管理。因此,上海市农业保险发展也将着力于以推进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为宗旨,多层次、多方位服务上海“三农”建设与发展。

  接下来,上海保监局将从多个方面,通过多种方式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本市农业生产的保障,深入保障市民“菜篮子”和“米袋子”。首先,创新思路,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产品开发,优化农业保险服务。一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农险新产品开发,将首先推动农村集体财产保险和家庭农场一揽子保险产品的落地,为农村集体财产提供保障,为家庭农场提供全方位的风险防范支持,并研究推进指数化保险产品和收入保险,进一步推进全方位、全体系的保险产品开拓。二是加强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和范围,进一步推动保险公司优化承保、理赔流程,将农业保险服务关口前移,提升“五公开、三到户”政策的实施效果,为农户提供更快捷、便利的保险服务。

  其次,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水平和力度,在抓住农业生产食品源头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下游流通、加工、消费领域延伸,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的相关工作,确保农业生产组织“产的舒心”,流通加工零售企业“卖的安心”,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同时,以农险巨灾风险制度为依托,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参与农业风险管理的水平。

  另外,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研究开发“农村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保险”等险种,并结合农村社区健康关爱服务、农村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探索保险机制在相关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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