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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上“金主”国寿 宜信“去担保化”仍未如愿

[ 2014年8月23日09:13 ]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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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监管层明确“P2P平台不得提供担保”,各主流网贷公司纷纷探索“去担保”的道路:

  红岭创投撤下“本金担保”的宣传,引入行业通行的风险准备金;陆金所采用投资分散化策略,推出无担保“裸奔”产品;有平台通过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获取项目,相应由合作伙伴提供第三方担保;更有平台傍上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资金提供的兑付保障……

  今年7月,宜信公司与国寿财险北分达成合作协议,由中航信托发行信托产品为宜信的客户提供贷款,国寿则为中航信托提供“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间接保障信托投资人的利益。

  此举被业界视为宜信“去担保”之举,其对险资入局满怀期待。

  然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得的合作细节,国寿财险并未完全承担“去担保”作用,保险覆盖范围极为有限,且超出赔付的部分仍由宜信及其关联方负责还款,本质仍是“平台担保”。

  谁是最后兜底人?

  上月,中航信托发行“天惠33号信贷及车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一款与宜信公司合作、发放小额贷款的产品。与此前发行的多款同系列产品不同,天惠33号合同出现了一家“金主”国寿财险的身影。

  该信托计划募集优先级资金5000万元,向经宜信信用推荐的个人借款人发放信用贷款和车辆抵押贷款;或由受托人认购金融机构发售的理财产品。

  和同系列产品一样,天惠33号有三道风险防线:宜信惠民认购500万元的劣后份额,优先:劣后比例为1:10,出现回款不足、优先级资金兑付不足额时要追加劣后资金;宜信实际控制人唐宁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宜信各关联子公司宜信卓越、宜信信息、宜信信用、普信恒业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三道防线可归结为一点,即“平台担保”。宜信明显偏离了借贷撮合中介的角色,高度卷入自身信用。这与时下监管口径格格不入,政策风险较高。

  天惠33号为此打了补丁—中航信托、与宜信惠民与国寿财险签署《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项目保险业务合作协议》,由宜信惠民投保贷款损失信用保险。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所获产品说明书,三方约定,若信用贷款项下的借款人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还款,经宜信惠民和国寿财险确认后,国寿财险将赔款支付至受托人在保管行开设的信托专户中。

  产品材料并未说明保险金额有多高、可否覆盖本息兑付金额。但一个文字细节暗示保险仅为有限赔付,最后兜底人还是宜信:“若赔款之后,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费用、信托税费及优先级信托单位预期信托利益无法足额支付,则由劣后受益人补足。”

  险资做小微两大门道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天惠33号交易结构中,国寿财险有“打酱油”嫌疑。

  首先是保障范围小。某出身宜信的信贷经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宜信内部的逾期贷款以30天为界。不超过30天,采用内部人员追讨,主要是打电话;超过30天的外包给专业讨债公司。”而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还款是极个别现象,尤其在有车辆抵押的情况下。“到那份上借款人基本都跑路了。”

  其次,保障金额有限。广州网贷平台“礼德财富”亦尝试与保险公司合作,其负责人洪凯彬表示,由于借款人的自身素质、还款能力参差不齐,保险公司核保难度高,信用保证保险的保费是一笔不小的成本。“假如某信用标的投资收益为年化18%,投保之后,收益甚至可能会下降8个百分点甚至更高。”照此粗略推算,这笔信用保证保险的费率很可能在10%以上。

  反观天惠33号,保费对其收益率似乎全无影响: 12个月期限投资收益率为8.8%~9%, 与同系列无保险产品完全一致。较大可能是保费低,对应的保障金额也有限。

  华南一名保险公司产品创新部经理表示,近年监管层号召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小微信贷是值得开拓的方向。“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保险公司负债端出发,开发保险产品以降低小微信贷的风险,收取保费;另一类是从资产端出发,设立资管计划给信贷机构放款,收取利息。”

  保险产品一端,目前常见的有为借款人投保意外险、为抵押物投保财产险等,已应用在县城、乡镇一级的农村小微信贷中;为贷款本息兑付投保信用保证保险则仍不多见,主因是保险公司尚缺小额信贷的风险测算能力。

  资金运用一端,太保资管去年起在广州接触多家小贷公司,拟以保险资金为后者提供融资服务,具体交易模式可能是小贷资产收益权的买入返售。

  民生通惠资管公司一名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小额信贷与保险业最后潜力的结合点是类似资产证券化的“买断”模式:小贷机构转让贷款资产给受托人,后者设立资管计划,优先级对接保险资金、劣后级留给小贷机构及其关联方。

  “收益权买卖是很虚的东西,不利于风险控制。资产买断一则法律关系通顺,二来保险公司对基础资产有实际控制力”。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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