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时讯 | 保险专题 | 资料中心 | 百姓保险 | 产品大全 | 人才市场 | 黄页 | 博客 | 论坛 | 咨询 | 投诉 | 导航
返回中国保险网首页 中国保险网广告位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保险网 > 保险时讯 > 聚焦百姓 > 正文

人身保险理赔要注意四点

[ 2014年9月30日10:32 ]   来源:[ 焦作日报 ]    双击自动滚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要清楚哪些可赔。消费者购买人身保险产品后,要仔细阅读条款,特别注意其中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只对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保险责任进行赔偿。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条款、除外责任等产生疑惑和不解,可以拨打相应保险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二要出险及时报案。被保险人发生人身保险理赔事故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委托代理人应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时要说明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及损害状况,以及被保险人现状、报案人的联系方式等。报案可以采用电话形式,也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柜面报案或通过保险代理人报案。

  三要准备理赔资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准备理赔资料,也可以在报案时向保险公司咨询理赔所需资料。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责任所需的理赔资料是不同的,各保险公司所要求提供的理赔资料也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

  四要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保险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可通过司法手段解决。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热线电话号码:12378。(焦作市保险业协会供稿)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没有相关文章.
保险秘书
行业资讯
企业资讯
监管动态
基层信息
保险人物

Copyright © 1997-2024 China-Insuranc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凡所涉及保险条款的内容仅供参考,并均以投保当时的保险合同为准。

企业资讯 | 汽车 | 科技 | 消费 | 教育 | 房产 | 游戏 | 商机 | 聚焦百姓 | 配资 | 人物特写 | 曝光台 | 保险股 | 保险理财 | 行业资讯 | 海外动态 | 中介园地 | 保险数据 | 保险案例 | 车险资讯 | 社保资讯 | 产品速递 | 财经新闻 | 保险评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