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时讯 | 保险专题 | 资料中心 | 百姓保险 | 产品大全 | 人才市场 | 黄页 | 博客 | 论坛 | 咨询 | 投诉 | 导航
返回中国保险网首页 中国保险网广告位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保险网 > 保险时讯 > 曝光台 > 正文

日本“黑寡妇”毒杀6名伴侣 诈取高额保险金

[ 2014年11月24日10:09 ]   来源:[ 北京晨报 ]    双击自动滚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摘要:据“中央社”报道,日本近日揭发一起“黑寡妇”谋财害命事件,一名67岁妇人涉嫌与6名男子交往及结婚后下毒谋杀,再诈取高额保险金。

  据“中央社”报道,日本近日揭发一起“黑寡妇”谋财害命事件,一名67岁妇人涉嫌与6名男子交往及结婚后下毒谋杀,再诈取高额保险金,20多年来获得8亿日圆(约人民币4100余万)保费,日本警方19日以杀人罪嫌将她逮捕。

  据日本媒体报道,“黑寡妇”笕千佐子长达20年的犯案,是在去年她结婚不到两个月的第四任丈夫笕勇夫突遭不测后才引起警方注意。去年12月,笕勇夫在家中突然昏倒,送医不治,验尸发现他体内有氰化物剧毒。

  去年9月间,千佐子与75岁男友在餐厅用餐后,男友突然病倒不起。

  千佐子19日在京都因涉嫌谋杀笕勇夫被捕,但她否认犯行。千佐子今年3月接受记者访问时坚称清白,称“如果大家怀疑我谋杀,不如让我咬舌自尽比较快。”

  【保险知识】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没有相关文章.
保险秘书
行业资讯
企业资讯
监管动态
基层信息
保险人物

Copyright © 1997-2024 China-Insuranc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凡所涉及保险条款的内容仅供参考,并均以投保当时的保险合同为准。

企业资讯 | 汽车 | 科技 | 消费 | 教育 | 房产 | 游戏 | 商机 | 聚焦百姓 | 配资 | 人物特写 | 曝光台 | 保险股 | 保险理财 | 行业资讯 | 海外动态 | 中介园地 | 保险数据 | 保险案例 | 车险资讯 | 社保资讯 | 产品速递 | 财经新闻 | 保险评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