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el Van Hulle教授在题为《中国偿二代:相通于偿付能力II的监管制度》的文章中指出,中国偿二代的目标是在资本要求与风险之间建立关联,这与欧盟偿付能力II是相通的。W. Jean Kwon教授在题为《偿二代与中外保险公司经营》的文章中指出,中国保险市场从偿二代建设和实施所获得的收益远高于其实施成本。Connie Wong在题为《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二代是中国保险市场的新纪元》的文章中指出,中国偿二代框架清晰,符合中国保险市场的实际,将对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尧洪兴对中国部分保险公司高层进行了采访,撰写了《中国推行偿二代的时机已成熟》的文章。受访者认为,随着中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推行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时机已成熟。
瑞士再保险集团首席风险官廖万邦(Patrick Raaflaub)、瑞士再保险集团再保险业务首席财务官罗赫闻(Gerhard Lohmann)、St. John’s大学 W. Jean Kwon教授、标准普尔再保险评级专家Dennis Sugrue、中国人保首席风险官兼再保险部总经理张青分别围绕《全球金融监管趋势》、《保险公司资本管理》、《偿二代与中外保险公司经营》、《从信用评级来看新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偿二代下中国产险业发展》为题进行了演讲,从不同角度分析了中国偿二代对全球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和保险监管的影响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