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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险企不惜手段拼开门红

[ 2015年1月7日10:43 ]   来源:[ 投资快报 ] 黄敏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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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之内做了别的公司二三十年的保费。”昨日,《投资快报》记者获悉,新年伊始,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国内上市保险四巨头已然交出了令人瞠目的保费“成绩单”:在衡量寿险内含价值及利润率的重要指标“个险新单保费收入”上,今年前四天的规模都已达到去年1月份的全月水平,大超市场预期。

  不过,为了开门红冲够保费,各家保险公司争分夺秒举办各种产品说明会、财富管理会、客户答谢会,或“狂轰滥炸”般向市民打电话或短信推销保险产品,也成了销售误导的重灾区,并遭受保监会的通报处罚。《投资快报》记者提醒广大市民,在参与保险产品说明会或接受险企的产品推销的时候,必须多一个心眼,警惕各类虚假宣传、销售误导等行为的出现。

  通报案例一:

  “限时、限量、限额”实际是假

  保单借款利息下调并非产品独有

  为了冲刺开门红,各家保险公司摩拳擦掌“简直拼了”。本周一,某大型寿险广大分公司营销员王女士告诉记者,“已记不清有几个周末没有休息了,为了冲刺开门红,公司在积极准备产品说明会、客户答谢会等活动。”家住天河区的市民李小姐表示,近来也常接到保险公司电话或短信,邀请自己去参加产品说明会,并表示还有小礼品。

  根据保监会近日通报显示,某大型保险公司召开多场财富升级会,向客户销售一款年金保险产品,讲解的内容及使用的宣传资料存在误导宣传。原来该公司业务员使用与总公司系统利益演示数据不一致的宣传页,公司经理及讲师在产品说明会上宣称升级活动限时、限量、限人、限额,但是总公司及相关分公司均未对产品的时间和额度等作出相应限制或要求。

  此外,讲师在产品说明会上使用的PPT课件及摆放在营业大厅的展架,均宣传该产品独有“保单借款利息由原来的6.56%下调为5.6%”。事实上,总公司已将所有产品的保单借款利率统一下调为5.6%,并非该产品独有,与产品升级也没有任何联系。

  通报案例二:

  工商银行违规展示保险宣传材料

  生命人寿混淆银行产品和保险产品

  2014年1月,有保险消费者投诉,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职场内摆放自制宣传资料,以及带有误导性内容的保险产品宣传展板和摆台。

  后经调查发现,该银行在其职场内摆放自制宣传资料以及带有误导性内容的保险产品宣传展板和摆台。经核实,相关违规宣传资料存在“每年存一万”“支取”“本息”等混淆银行产品和保险产品的表述,且部分宣传资料载有保险产品年化利率不低于4.4%的书面承诺(该款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为2.5%,最低保证利率之上部分是不确定的)。

  根据保监会通报,宣传资料系由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员工周某自行制作。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在知晓周某存在制作和使用违规宣传资料问题,却未按规定处理、上报和有效制止该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作为保险代理机构,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使用违规宣传材料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辽宁保监局对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周某和闫某分别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罚款10万元。

  通报案例三:

  民生人寿利用银行理财沙龙夸大收益率

  广西保监局调查发现,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与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营业部共同举办的“VIP客户理财沙龙”活动期间,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相关责任人作的《明天的财富来自今天的管理》的专题讲座用语夸大,不符实际。

  据报道,讲座中介绍“金镶玉两全保险”产品时,民生人寿使用了“理财综合收益255万元,复合增长率170%”“45岁的王先生,每年为自己投保30万元,连续缴费5次,总共投保金额150万元……将获得红利829350元”“在十年期间,将享受497.52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等语句,夸大产品收益。

  针对上述问题,广西保监局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罚款9万元,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兼银行与多元保险部负责人警告并罚款3万元。

  专家提醒: 口头承诺可能是虚假承诺

  来自相关渠道的数据显示,仅2015年第一天,中国平安的寿险个险新单保费收入就达到150亿元、同比增加96.8%。同样是首日,中国太保、新华保险的个险新单保费收入也均超过了30亿元。不过,上述数据并未得到公司方面的官方证实。不过,对于保险四巨头分别交出的“开门红”保费成绩单,业内惊呼:一天之内做了别的公司二三十年的保费。

  另外一方面,《投资快报》记者关注到,保险监管部门在发布上述通报时强调,产品说明会是保险公司主要采用的一种营销手段。部分寿险公司对产品说明会管理较为松散,产品说明会成为销售误导的重灾区之一,其误导形式也表现不一,如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做不当比较、夸大或承诺产品收益、虚构产品停售、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以保险公司名义举办产品说明会等。

  业内人士指出,开门红一般都要完成全年一半以上的任务量,对全年的销售至关重要。不过专家提醒,消费者在参与保险产品说明会的时候需要多一个心眼,警惕各类虚假宣传、销售误导等行为的出现。

  广东保险协会有关专家提醒广大市民,对于保险公司及其销售人员就保险产品收益等情况所做的口头承诺,保险消费者应核实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中是否载明,如果没有载明,则此类承诺极可能是虚假承诺,请勿购买,或者要求销售人员进行书面承诺以便于将来维权。专家还建议,消费者在参加此类说明会时应该严格看清保险合同,利用好保单15日犹豫期可要求全额退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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