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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为农险理赔首设定损时限

[ 2015年3月27日10:45 ]   来源:[ 北京商报 ] 马元月 陈婷婷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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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报讯 (记者 马元月 陈婷婷)随着农险向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放开,市场不时地就曝出农险久拖未决、虚假理赔等事件。为此,保监会在近日出台农险新规,系统规范承保、理赔各个环节,并首次对定损、立案、理赔等环节设定时限。

   


  在保监会日前发布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除了对保险公司承保、理赔、协办和内控等关键环节确立规范之外,首次对理赔流程各环节设定了具体时间是最大的亮点。例如,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应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对种植业20日内完成定损,对养殖业3日内完成定损。与此同时,对于报案后超过10日尚未立案的,保监会还要求险企的业务系统强制自动立案;而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保监会要求险企在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

  对于首次针对农险提出的诸多时限,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这是为了给保险公司“治”核保理赔拖沓症。据悉,由于农险理赔往往涉及范围广、查勘周期长、定损误差大,容易产生分歧,并影响农户的投保积极性。

  保监会也表示,农险由于缺乏统一的经营规范和流程标准,保险机构基层服务能力不足、业务流程不规范、风险管控薄弱等问题也逐步显现。《办法》出台旨在对快速发展的农业保险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事实上,去年保监会下发的首个监管函也是针对农险经营中理赔拖沓的问题。监管函显示,国元农险存超保险索赔期限和报案后6个月仍无法联系到客户核定损失的案件应做零结案处理,超出了监管规定范畴。

  除首次规定时限外,《办法》还在承保业务方面明确投保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的内容,规范标的查验、公示及核保流程,提出见费出单、承保单证到户等要求;加强接报案管理,规范查勘定损、核赔操作,明确赔款支付方式和时效,确保支付到户且真实有效。

  值得一提的是,自2007年农险被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后,农险覆盖面以及提供的风险保障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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