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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和:车险改革需要“正本清源”

[ 2015年4月9日10:40 ]   来源:[ 和讯保险 ] 王和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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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标志着酝酿已久的我国商业车险改革正式拉开帷幕。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看,无论是总体方案,还是试点方案,还是配套制度,均充分借鉴了世界各国和地区在类似改革中的经验与教训,同时,充分兼顾了我国保险业现阶段的发展实际,目的是确保改革能够求真务实、循序渐进和平稳有序地推进,确保改革的总体目标实现。顶层设计更多的是反映了改革的总体诉求,反映了主观愿望,但改革能否顺利推进、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业的集体共识和行动。

  近年来,我国车险业务发展得非常快,但这种快速发展更多的是分享了市场自然增长的红利,行业自身能力建设则相对滞后,更让人担忧的是渐渐形成了一些认识误区和不良的行为习惯,如总是寄希望通过行政方式去实现一种被动和低层次的“规范”,而不是基于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提升,实现一种主动和理性的自律。再如不是潜心于真诚服务,去日积月累客户资源,而是随波逐流地用“点数”,粗暴地争夺客户资源。因此,这次改革是一个契机,但要完成改革任务,达成改革目标,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借此契机,解决一些长期以来积累认识和观念的问题,实现经营管理的“正本清源”。否则,再好的改革方案,也可能事与愿违;而如果解决好了,不仅改革的目的能够实现,更能引领行业进入发展的新常态。

  古人云:君子务本,本立道生。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人们更多地关注保费的增长,经营更多是依赖简单的方法,市场不规范,经营业绩不佳就在所难免,更重要的是这种“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发展模式是难以为继,而这种情况在“偿二代”实施的大背景下,会显得越来越突出。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倒逼保险业认真思考并回答:车险经营的“本”是什么?

  首先,车险的“本”应当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让他们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能够真正体会到后顾无忧,拥有一个称心如意的客户体验。这次车险改革的最初起因是“高保低赔”问题,从技术的层面讲,这是公众的一种误读和误解,因为,传统车险的本质是“怎么保,怎么赔”。我们固然需要,也可以从技术的层面把这个“理”讲清楚,但殊不知“理”的背后有一个“道”,需要我们正视,即广大消费者期望车险是“怎么保,怎么赔”?或者说保险业应当“怎么保,怎么赔”才能够符合广大消费者的合理预期?这才是根本和王道!这次车险改革,将以“示范条款”为载体,全面梳理长期以来消费者关心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以及“第三者界定”等问题,从制度层面加以彻底解决。同时,这次改革的一个最重要诉求是通过“还权”实现“维权”,即将选择权交还给消费者,形成一种外部的倒逼机制,从根本上维护消费者利益。我们总是说“以客户为中心”,但实际经营中却往往“事与愿违”,而这次改革就是希望行业能够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变成一种自觉行动。

  其次,车险的“本”应当是建立一个基于市场机制的经营模式。这次车险改革的性质,准确地说应当是“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它是结合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阶段性实际,从推动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出发,而进行的全面、综合和系统改革。市场化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元素,但不能因此把改革简单地定义为市场化,甚至是自由化。同时,从表面上看,这次改革是修订条款、制定费率,但从根本上看是完善制度,即要建立并逐步完善车险产品管理和价格形成的市场化机制。这个机制的特点一方面是在充分调动保险公司的经营主动性的同时,强化经营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通过前端与后端改革互动,有管有放,确保保险公司服务到位,经营稳定。总体目标是逐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保险公司提高自主定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理性经营意识,增强保险行业自我发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第三,车险的“本”应当是建立一个科学的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核心是要建立科学合理和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促使车险费率水平与标的风险水平及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匹配,促进保险公司提高经营效率,防止和控制利益漏损,全面提升行业社会风险管理的总效率。长期以来,我国的车险定价采用的是行政和“准行政”模式,久而久之,行业就形成了一种依赖思想,更有甚者为了一己私利,采用各种手段,恶意地钻费率体系的空子,导致费率体系名存实亡,经营结果不佳就是必然。这次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厘清保险经营,特别是定价的逻辑,从结构上区分风险保费与附加保费;同时,赋予风险保费以充分的解释维度,以调动保险公司描述和选择风险的积极性。此外,将附加保费独立出来加以观察,目的是促进行业关注效率问题,特别是以渠道费用为代表的保单获取成本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市场中介乱象问题。技术解决仍然是治标,而更重要的是治本,即通过以“自主定价”为核心的公司自主经营,从根本上强化保险公司的责任意识,调动其提升科学经营能力的积极性,继而推动行业自我调节、自我修正、自我完善机制建设与完善。

  “正本”固然重要,但解决问题还要靠“清源”。当前我国保险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经营模式问题,即不能很好地回答“靠什么发展,凭什么盈利”,这个行业存在的基本问题,因此,经营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现代社会而言,一个行业存在的基本逻辑是为社会创造价值,因此,保险行业需要反思的是:我们是否、如何为社会创造价值。目前,无论是汽车行业的零整比和修理费的垄断问题,还是车行等渠道费用的“漫天要价”问题,最终均通过车险保费这个“漏斗”转嫁给了消费者,车险,显然成了这些社会问题存在和泛滥的“帮凶”。

  这次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强化保险行业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者”意识,通过数据分析和信息披露等手段,发挥保险的正外部性特征,让那些社会“负价值者”无处容身,从而彰显保险业存在价值,如保险行业协会推动的汽车零整比信息公开工作。但从根本上讲,行业发展最大的“源”是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首先是销售能力,如果行业不能有效掌握客户资源,不能直接服务客户,那么,依赖和受制于外部渠道就是在所难免,没有了客户,就没有一切,发展就“无源”;其次是成本控制能力,如果行业不能有效降低成本,包括外部和内部成本,不能有效地遏制各类保险欺诈,那么,最终无疑将面临来自各个方面,特别是互联网企业的挑战,盈利就“无源”。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次改革无疑是一场行业的 “大考”,是一场规范、公平和公开的考试,直接考验和检验每一家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真实能力,特别是价值创造和服务客户的能力,同时,通过一套奖优罚劣的甄别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强化服务、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经营能力,形成核心竞争优势,最终目的是实现行业转型升级和整体水平提升,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和社会。

  “正本清源”,正本是前提,清源是手段。通过这次改革,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思考并厘清现代保险业的立业之本是什么?即回答客户和价值之源问题,通过回答“客户之源”,就能够很好解决“靠什么发展”的问题;通过回答“价值之源”,就能够很好解决“凭什么盈利”的问题。回答并清晰保险业经营的“源”问题,保险业才能够把握根本,才不至于随波逐流,才能够内心坚定,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才有基础和保证,这也是车险改革的初衷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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