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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险费改草案出炉

[ 2015年5月27日10:27 ]   来源:[ 上海证券报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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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的最后一步,分红险费改方案日前草拟完毕,正式改革有望于下半年落地。从上证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的征求意见稿来看,费改之后,分红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预定利率低于3.5%的,向保监会备案;预定利率高于3.5%的,则报送保监会审批。

  随着分红险费改的即将落地,意味着占保险业六成江山的人身险业务,将实现价格全面市场化,从而释放和激发保险业的市场活力。而作为率先实行的一次较为彻底的金融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人身险费改无疑为金融市场化改革提供了积极的借鉴和有益的参考。

  改革要点:

  放开预定利率 下调收费上限

  为推动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保监会制定了传统险、万能险与分红险三步走的改革方向,目前传统险、万能险的费改新政都已落地实施。而占人身险行业占比最重的分红险,也将于年底前启动。

  知情人士透露,保监会本周在行业内部下发了《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

  与传统险所不同的是,一直以来,分红险的分红收益本身就具备灵活性,故而记者在对比新旧两版文件后发现,此次分红险费改的重点主要体现在:放开预定利率上限及下调收费上限等方面。

  分红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思路仍然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即放开前端,取消不超过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将产品定价权交还保险公司,即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其中,分红险的预定利率不高于3.5%的,按有关规定报送保监会备案;预定利率高于3.5%的,则按有关规定报送保监会审批。

  收费上限下调则主要针对分红险的平均附加费用率。如,根据征求意见稿,个人分红型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比例,分期和趸交分别为15%和5%,而旧版相关文件的规定则是18%和10%;团体分红型年金保险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比例,分期和趸交分别为10%和5%,而旧版相关文件的规定则是12%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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