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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年金投资:现状与建议

[ 2015年9月29日10:38 ]   来源:[ 当代金融家 ] 陈旭明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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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养老保障“三支柱”都存在巨大的市场机会,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都将是养老金投资管理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与此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投资专业水平、促进客户逐步成熟,三者缺一不可。

  我国已经初步建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制度,但是“三支柱”发展极不平衡。从总量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较快、起主导作用,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滞后;而从投资管理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化运营程度最低。为解决养老保障发展中不平衡、不可持续和不公平的情况,养老金投资管理作用的发挥尤为重要。

  近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困扰市场多年的基本养老保值增值问题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即将入市。考虑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模式与企业年金类似,都是采用信托管理模式,由专业机构充当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角色,本文主要通过重点分析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有关情况,旨在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提供借鉴。

  我国养老年金市场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各个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都在加速推进。2015年可以说是养老保障改革年,多项重磅政策先后出台。伴随着职业年金的施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即将落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加快市场化运营步伐,中国版“个人退休账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IRA)未来也有望推出,越来越多的养老基金实行市场化运营,与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良性互动,有利于实现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过去几年,企业年金作为市场化投资管理的代表,发展情况良好,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了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企业年金作为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早开启市场化进程的行业,从2005年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规范化、市场化发展,十年之间其覆盖范围和影响力显著提升。截至2014年底,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达73261家,参加职工达2292.8万人,基金积累达到7689.0亿元。

  无论从近期还是中长期来看,企业年金都取得了不错的投资业绩。2014年,受到股票市场牛市行情带动,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平均收益率为9.3%,比保险资金高3个百分点,大幅高于通胀水平和业绩基准。从2007年以来,组合最高的投资收益率达到24.4%,年均回报率达到8.53%,仅低于投资范围更广的全国社保基金(10.29%),显著高于保险资金(5.64%)和通货膨胀水平(3.24%),实现了企业年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伴随着资金的不断积累,投资收益对于每年新增资产的贡献度逐年提升。简单估算,2014年企业年金投资收益超过600亿元,在新增管理资产规模中占比达到38%左右。同时,企业年金投资机构具有越来越大的影响力,按照含权组合30%的理论值计算,可以进入股市的资金超过1600亿元。

  在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中,养老保险公司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具有一定的发展优势。养老保险公司根植于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理念,更加强化绝对收益理念,重视中长期大类资产配置,在年金资产占比最大的固定收益投资领域有市场话语权。近几年,权益类投资方面也有了明显进步,凭借良好的投资业绩和优质服务,养老保险公司投资管理市场份额保持相对领先且持续提升,截至2014年底超过50%,占全部总资产规模的51.33%,同比上升1.85个百分点,养老保险公司占据了市场规模的前三位,合计份额达到37%。

  养老保险公司机构覆盖广泛,能为客户提供及时的投资服务。同时,养老保险公司所在的保险集团均在向养老健康产业延伸,具备为客户提供养老、健康服务的能力,借助集团优势,与养老金管理业务形成业务协同,让客户养老金管理变为现实的养老需求,打造资金闭环,满足客户全方位需求。

  目前存在的问题

  养老年金投资运作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市场化程度不足。下面将结合已经市场化运营的企业年金投资,分析目前养老年金投资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投资理念看:缺乏长期投资的理念,短期化行为严重。

  企业年金资金的最大特点是长期性,从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开始,企业和职工就开始缴费,但只有到退休时才会进行领取。从一般个体来看,投资周期长达30年左右。企业年金从缴费到待遇支付间隔数十年,所积累的大部分基金都适合长期投资,而待遇支付的预测也相对确定,对于整个投资周期来讲,流动性需求并不是很大。企业年金投资毫无疑问是长期投资,保持年金资产的稳定、持续、健康增长是企业年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

  但在实际的企业年金投资中,存在较为严重的短期化倾向。一是合同签订的短期化,一般企业年金投管合同不会超过三年合同期限,甚至很多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只有一年。二是考核的短期化,大多数委托人会在季度和半年度时进行投资管理人的排名考核,对排名靠后的投管人进行约谈。这两方面因素使得投管人的行为出现明显的短期化行为,投资策略变化频繁、追涨杀跌等非理性市场行为导致投资收益率波动性较大。短期化的投资行为必然给企业年金资产追求稳健的长期收益带来制约。

  从运作模式看:缺乏差异化风险偏好,产品同质化严重。

  在我国企业年金运行中,无论单一计划还是集合计划,都是以企业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投管人统一制定投资策略,企业统一决策,没有开放个人的投资选择权,同一企业的所有员工都是同一个收益率。但是,不同年龄段的职工以及职工个体对于资产配置的需求不尽相同,在职工年轻时,高风险的资产配置比例会更高,临近退休年龄时,高风险的权益类配比会下降,固收类资产的比重会有所提高,个人应该能通过调整动态投资配置,体现个体的风险偏好,实现年金风险控制与收益之间的平衡。

  在现有的企业年金计划中,产品投资策略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但为了减少投资管理账户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效率,2013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出23、24号令(《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来,养老金产品市场得以快速发展。但养老金产品依然以固定收益类和权益类居多,特色的养老金产品还比较少,养老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并没有发挥出各自的比较优势,提供有差异化的产品。

  从投资监管、评价看:缺乏统一投资监管,受托人作用发挥不够。

  由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是客户的“养命钱”,风险点多,因此监管尤为重要。但在实际中,企业年金市场管理机构在不同的行业受不同部门监管,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主,涉及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等近10个部门,没有集中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缺乏明确的责任和分工,对企业年金发展尚未达成共识,各部门之间未形成发展合力。

  与监管职能有待提升相对应的,受托人地位“空壳化”,监督评价职能欠缺。根据企业年金的治理结构和法律规定,企业年金受托人选择、监督、更换投资管理人;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但在现实中,委托人对企业年金的投资政策、机构选择起了重要的制约作用。委托人越权制定企业年金投资政策,过度干预企业年金投资操作、因为非专业和非经济因素而选择监督受托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可能对投资业绩带来负面影响。而作为受托管理机构,由于监督评价职能的缺失,也制约了机构自身专业能力的提升。

  “十三五”发展建议

  从行业发展来看,养老保障“三支柱”都存在巨大的市场机会,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都将是养老金投资管理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

  在第一支柱方面,广东省和山东省都已经委托社保投资运营,基本养老保险市场化投资有望进一步推进,这将诞生一个新的万亿规模的市场。

  在第二支柱方面,职业年金规模有望在2020年底突破1万亿元,基金积累速度超过了企业年金(企业年金积累超过1万亿元用了逾10年时间)。与此同时,企业年金的累积效应进一步显现,累计规模有望突破2万亿元。

  在第三支柱方面,市场潜力巨大。截至2014年底,个人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以及信托、保险、券商、基金等管理资产规模合计超过100万亿元,假设10%能转化为个人养老金财富管理产品,将是一个10万亿级的市场。

  养老年金市场的繁荣离不开各个主体的努力,监管、机构、客户三者共同提升,才能真正促进行业发展。

  首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第一,进一步放开企业年金投资范围。丰富投资品种,在现有投资品种基础上,进一步放开企业年金在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养老养生项目等领域的投资,提升资产组合投资收益率,形成协同效应。探索放开企业年金境外投资,实现全球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稳定投资收益。

  第二,放开养老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牌照。经过多年发展,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已经具备较强的整体管理能力,建立起专业人员优势、运营管理优势和持续服务优势。建议保监会研究养老险公司信托型养老金管理牌照管理,逐步放开业务范围,使养老险公司具有全部养老保障性质的基金管理资格,给予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三,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优化市场环境,建立良性竞争机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投资服务,避免简单的价格战,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提升行业标准化发展水平,有效提升各管理机构之间沟通协调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投资服务。适时推进“三支柱”个人账户的统一管理,建立个人养老金的统一账户,提高账户的便携性,提升投资效率,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流动。

  其次,提升投资专业水平。

  第一,强化受托人的责任和作用。必须由专业养老金公司发挥委托人和投资人之间的桥梁作用,提升受托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帮助客户做好大类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从而实现合适的客户在合适的时间选择合适的产品。

  第二,努力提升投资管理能力。践行“增长、稳定、持续”的投资理念,重视绝对收益,确保投资收益的持续稳定,为客户创造长期价值。提升投资研究能力,加强宏观经济、行业和策略研究,强化大类资产配置对投资收益的支撑作用。加强机制建设,让好的投资收益与一流的基金经理收入相匹配,为投资收益的提升贡献新的动力。作为养老金管理公司,目标是在这场长跑中最终获胜,贡献给这个社会的不仅是为客户提供好的投资回报,更重要的是投资文化能够获得市场的认可,引领时代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变革。

  第三,加快创新发展步伐。深挖客户需求,主动做好投资端与销售端的匹配,为客户提供投融资一体化服务。加强生命周期产品开发,做好指数型产品、保本保收益类产品、全球配置型产品以及多元资产配置产品的准备,应对个人选择权放开带来的挑战。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技术,提升投资研究能力,加强投资服务创新,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

  最后,促进客户逐步成熟。

  第一,明确委托人职责。按照信托原则和企业年金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明确自身职责定位,坚持不越位,将投资管理、投资监督等权利交给专业机构,给专业机构宽松的发展环境。通过合理设计考核评价体系,获取长期稳定优异的投资回报。

  第二,根据需求进行投资。未来个人投资权选择放开是大势所趋,投资者要做到“知己知彼,量力而行”,投资者要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要从自己的年龄和收入、所承担的风险和期望的收益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第三,树立专业投资理念。加强专业投资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化水平。坚持价值投资理念,重点选择诚信度高、风险控制能力强、能够提供长期持续业务的金融机构产品。

  (陈旭明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市场部总经理,吴庆涛、王慧单位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市场部。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所供职单位无关。,本文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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