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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放大招:多地联合监管 围堵违规网销

[ 2016年10月18日10:58 ]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 于淼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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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规矩。保险市场亦是如此。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险业,维护市场秩序,国务院法制办近日披露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2015版相关行政处罚规定进行修订。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将由多地监管联合围堵网销电销违法行为,并将电子数据纳入行政处罚证据行列。征求意见截至10月30日。

  事实上,保监会对保险市场的监管步伐一直从未停歇。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保监会曾针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电话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履行说明义务不到位、销售行为不符合规定等问题,理赔管理方面存在的特殊赔案管理不规范、理赔资料内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要求其全面整改并追究责任。另外,保监会还曾分批开展电网销业务现场检查工作,对点电网销主体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对潜在风险进行排查。

  “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工作已开展十个年头,要坚持不懈,继续完善规则体系建设,规范和改进监管方式,增强保险公司治理有效性。”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指出。

  对比新旧版行政处罚规定,易观电商分析师张庆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版意见稿的亮点在于强化了监管的力度与职责,提升跨区域协作的能力。

  “新版意见稿加强了对异地发生违规电销网销的处罚力度,划定了所在地与发生地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对所在地与发生地监管和派出机构提出了相关要求,能有效解决所在地监管机构对异地违规主体行政处罚的难题。”中研普华研究员邹志丹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分析指出,在行政处罚取证方面,以往限于书证、物证等,本次修订后将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纳入其中。

  需要注意的是,“在跨地区监管方面,难度最大也是最常见的违规销售行为主要体现在电销和网销方面。这也是近几年才出现的现象,因此将成为下一步监管紧盯的区域。”有业内人士表示。

  为此,新版意见稿对电销、网销渠道存在的违法行为的监管作出明确规定,由电话呼出地派出机构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依法查处相关案件。如果因为投诉、举报等线索发现违法行为的,可以由电话呼入地或者投保人住所地监管机构负责查处,也可以由多方监管协商确定具体管辖地。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网销频繁日益加大违规行为的发生。邹志丹认为,要加强与运营商合作,加强监管监督,并加强在互联网渠道对违规网销的把控,实时监控,及时备案问责。提前警示可疑的违规行为,一旦出现违规行为提前公布处罚措施。

  据了解,行政处罚的公布工作下一步将更加快速。新版意见稿,由此前做出处罚的20天内缩减为7天内将在监管网站公布。

  在新版意见稿后续的落实上,经济学家孙飞教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后续应该具体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中国保监会要建立网络监管系统与网销电销大数据库,实施网络实时监控。同时要建立巡视与督办系统,督促地方保监局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后续保监会以及各地方派出机构应该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跨区域协作的工作效率。同时,保监会以及派出机构应对所管辖区域涉及网销和电销的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以确保监管的目的。”张庆杰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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