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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网络互助平台非法从事保险业务将被取缔

[ 2016年11月4日10:37 ]   来源:[ 经济日报 ] 江帆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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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1月3日讯 记者江帆报道: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消息称,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及相应风险控制能力,其资金风险、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难以管控,容易诱发金融风险。保监会将按照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对近期整改不到位的网络互助平台开展现场检查。

  据记者了解,民间互助共济行为一直存在,对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发挥公益慈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当前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以“互助共济”的名义,公开承诺责任保障,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向公众收取费用并积累资金,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挂钩和比较,发布误导或虚假宣传,有的甚至还宣称有上百万会员,以上行为已涉嫌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

  网络互助平台存在的风险包括:一方面,严重误导消费者,承诺赔付难以兑现,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网络互助计划公开向社会公众进行“投入少量资金即可获得高额保障”的误导宣传,诱导社会公众产生获取高额保障的刚性赔付预期。但实际上其未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也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在赔偿给付能力和财务稳定性方面没有充分保证,难以实现持续运营。一旦发生风险事件,承诺赔付难以兑现,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另一方面,风控措施不完善,容易诱发金融风险。网络互助平台并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及相应风险控制能力,其资金风险、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难以管控。特别是目前部分网络互助平台通过各种商业营销手段,迅速积累大量会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外溢风险不容忽视。

  下一步,保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对涉嫌违规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诱导公众产生赔付预期等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的网络互助平台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对于相关网络互助平台的投资人,也将依法限制甚至禁止其在保险领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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