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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辉:险企重大股票投资需备案

[ 2016年12月16日10:51 ]   来源:[ 证券时报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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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日前接受采访时透露,针对个别保险机构激进投资问题,保监会近期将出台相关措施加以限制。陈文辉说,将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明确保险公司重大股票投资新增部分资金应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保险资金。对于重大股票投资行为,须向保监会备案,对于收购上市公司行为,须报保监会事前核准。

  此外,“保监会还计划将权益类资产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40%下调至30%,将单一股票投资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10%下调至5%。”陈文辉说,把去年股市异常波动时放宽的投资比例收回来,防止部分激进型保险机构“钻空子”。

  据介绍,为发挥股东之间的监督制衡作用,保监会将审慎研究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如考虑从51%进一步降低至1/3以下。

  陈文辉说,随着寿险业快速发展,保险资金沉淀的规模越来越大,行业资金积聚、资金运用等金融功能越来越强。保险公司逐渐成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保险资金投资股票1.2万亿元,其中蓝筹股占60%以上,分散投资和财务投资占80%以上,行业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远高于100%,具有较强的风险吸收能力。

  陈文辉指出,保险资金整体上较好地践行了机构投资者价值投资理念,但个别保险机构集中举牌、跨领域跨境并购,投资激进,少数公司虚假出资和虚假增资追求快速扩张触碰到监管底线。

  查清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刹住保险资金运用的歪风邪气,对症下药至关重要。陈文辉表示,规范的公司治理是防范风险的治本之策,重点要管好“人”和“钱”。他接受采访时说,“人”就是股东,要加强股东准入监管,对股东资质提出要求,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评价制度;“钱”就是资金来源,要对股东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管理,严防虚假注资。

  保险资金投资风险跨市场、跨区域传递也给监管部门提出了新课题,联手合力监管势在必行。

  陈文辉说,类似问题需要各部门联手破解,比如资本市场没有反收购的相关制度安排,缺少对被收购方的制度保护,造成收购方和被收购方法律地位不平等,极易引发强烈的摩擦和冲突。

  下一步,保监会将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的部门协作,在规范和约束保险公司一致行动人行为、跨市场类资管产品监管、规范杠杆收购行为等方面,强化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防止监管套利,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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