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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达保险代理分支机构临时负责人违规超期

[ 2017年3月23日10:07 ]   来源:[ 中国经济网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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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2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运城市中兴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达代理公司)存在分支机构临时负责人超期的行为。中国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分支机构临时负责人超期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的罚款。

  赵建兵对上述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决定给予赵建兵警告并处一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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