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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停售营销又来袭 生命表更新对价格影响有限

[ 2017年3月27日10:03 ]   来源:[ 新快报 ] 余世鹏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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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要求“不符合监管的产品今年4月1日前停售”的通知成为部分保险经纪的营销手段,让业内人士逐条分析给你看

  “4月1日前抢到了‘利赢’,就是抢到了财富,抢不到相当于错过了2003年的楼市与2007年的牛市!”“生命表更换后,同样保额产品,每个月多了几百块保 费,几十年算下来多交了好几万块钱呢,还是赶快投保划算啊!”这是近期非常常见的以“4月1日停售”或“生命表更换产品大幅涨价”等为口号的保险营销。

  原来,据去年9月下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76号文件”),保监会要求不符合监管的产品在2017年4月 1日前全部停售。新快报记者发现,不少保险经纪将产品“停售”说成是产品“升级”,同时在“生命表更换后产品更新”的促销抢购说辞下,将产品包装成性价比 高的产品,引导客户打时间差进行抢购。

  所以,究竟76号文件所说的“产品停售”与“第三代生命表”的使用,会不会导致后续产品的价格大涨?作为消费者,是要及时抢购,还是等待后续新产品?

  1 业内人士:价格波动不大

  “我们平台此次停售的产品有28款,其中重疾类健康险占50%,而寿险、意外险、年金保险与投连险也不少。” 慧择网寿险事业中心副总经理谢淑贞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本次停售有保额保费比例、预定利率与存续期变动等多方面因素,但对价格影响甚小,消费者不必对此过于 较真。

  谢淑贞解释,对产品价格造成影响的,主要是76号文件里对死亡保险金额与累计已缴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比例的调整。这一比例此前为固定的120%,但76号文 件规定,到达年龄(原始投保年龄+保单年度数-1)在18-40周岁区间的,该比例不低于160%,41-60周岁的比例不低于140%。

  比如,一位30岁的消费者投保了10年期的定期寿险,则其到期年龄为39周岁,则其死亡保障金额由此前缴纳保费的1.2倍提升到1.6倍。这明显增加了消费者的保障权益,不过相应地,保费也会有所提高。

  “这其实是调整杠杆比例,但价格波动基本不大,消费者不必对此过于较真。”谢淑贞对新快报记者表示,在上述规定下,在产品重新设计后,保额会有明显提高,所以产品价格出现变动也是合理的。

  2 生命表更新对价格影响有限

  至于今年元旦起就使用的第三套生命表,保险人士表示,第三套生命表的确会导致产品价格发生变化,但上涨的只是一部分。

  据悉,在第三套生命表中,男性和女性平均寿命分别为79.5岁和84.6岁,较此前的第二套生命表数据分别提高了2.8岁和3.7岁。因此,死亡率的改善使得预期余命增加,养老金给付也会随之增加。

  所以,在同等给付条件下,养老保险产品的定价应该会相对上升。“投保人的平均寿命提升后,险企承担的保障期间也相应拉长。”保险人士测算发现,30岁的女性而言,同一份养老保险,在第三套生命表下,总保费支出会上涨9.6%。

  另一方面,非养老产品的价格会趋于下降。同等年龄条件下死亡概率的降低,使得非养老金类产品保费有降低的可能性。其中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健康险及不 包含生存金给付责任的两全保险、长寿风险较低的年金保险等。但是,有市场人士指出,作为传统寿险业务的利润来源,“死差、费差和利差”中的利差对产品定价 最大,而对于风险保障业务占比较低的险种,生命表的更新对价格带来的影响也有限。

  3 实为产品退出机制

  76号文件还对中短存续期产品比例进行限制。其中,1至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比例,要从2016年的90%以内,到2017年的70%再到2018年的50%以内递减。

  “此前不少险企为抢占市场份额,进行‘赔本赚吆喝’产品销售。中短期限产品的限制,就是为避免出现利差损、偿付能力、现金流紧张等重大风险事件。”市场人 士指出,这长期来看是有利于险企自身回归保障的产品之路,但短期内险企很多热门产品遭受停售,会带来不小成本压力。

  市场人士指出,遭遇监管打压后,万能险的保底利率从此前的3.5%下调到3%。但即便这样,保底收益依然有其优势。“以后万能账户的实际结算利率要么趋近 于实际投资收益,要么等于保底利率。当外部投资环境不见明显好转情况下,实际投资收益较差时,保底收益高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谢淑贞如是说。

  此外,76号文件还对保单贷款比例进行限制,“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新快报记者日前查阅多款产品合同发现,目前仍有保 单贷款比例高于80%。如某险企分红型产品“利赢年年年金保险B款”,其条款规定保单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 95%”,据了解,这款产品也即将面临停售。

  “这其实是一个产品退出机制,不符合现行规定或保障需求的人身保险产品应当主动退出。”工银安盛人寿相关人士对新快报记者表示,这并不会对产品价格造成明显变化。倒是会对新产品开发与业务转型方面造成很大的成本支出。

  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4月1日临近,各险企也在谋划着后续新产品的开发与补充。尽管目前对新产品具体形态还不得知,但回归传统保障将是主流。

  ■投保提示

  停售不影响已生效保单 也不应左右投保决策

  针对“4月1日产品停售”,不少消费者有这样的担心:如果该产品停售而合同还没到期,会不会影响后续的产品服务。对此,某险企产品人士对新快报记者表示, 此次产品停售不会影响到已生效保单,产品服务与理赔方面,均按照当初购买时的合同进行履约,直到产品合约期满为止。

  “我们建议消费者从自身保障需求出发,理性看待保险消费。”上述工银安盛人寿人士告诉新快报记者,时间的延长意味着不确定性与潜在风险的增加,这是金钱所没法弥补的,所以在经济能力范围内,越早规划保险配置越好。”

  对消费者的保险配置而言,价格只是衡量因素之一。谢淑贞表示,保费价格仅是购买依据的一部分,而更重要的,还要结合保障范围等各方面因素进行性价比衡量,才能做出全面的购买选择。

  还有,“消费者的衡量点不在于停售前买还是后买,关键在于对个人保障需求的具体分析。”市场人士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支付能力与保障定位是两个关键的考量点。在既定的经济预算下,只要有能够覆盖保障风险的产品,都是最优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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