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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迎生育小高潮 异地分娩也可享保险福利

[ 2017年4月11日10:33 ]   来源:[ 南方日报 ] 郭文君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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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孩”政策全面实行后,东莞掀起了一波生育小高潮。东莞异地务工人员人数众多,不少参保人选择了在东莞参保、回老家生育。异地分娩与在东莞分娩,在报销待遇上有哪些区别,报销时有哪些注意事项?笔者就此采访了莞城分局待遇股工作人员李钰渝。她提醒,无论是否在东莞分娩,准妈妈们都要及时做好就医确认,以便更好地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她还介绍,未就业的准妈妈也可以享受准爸爸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同样要尽早进行就医确认。

  异地分娩可按规定报销

  李钰渝介绍,怀孕的参保人只要按计生规定在东莞市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就可在市内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作为生育定点医院,在医院现场办理就医确认手续,随后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产检或生育的,符合规定的产检或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可以现场结算。

  东莞异地务工人员人数众多,不少参保人在莞参保、回异地生育,这一现象在镇尤其突出。一些社保分局经办的生育保险业务中,有不少的参保人属于这种情况。异地分娩,其实依然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报销福利。

  李钰渝介绍,具体报销办法分两种情况。

  情况一:若生育保险参保满12个月且已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支付上限为结算标准的60%;

  情况二:若生育保险参保未满12个月或满12个月但未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的,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支付上限为结算标准的50%。

  4月1日起,东莞市生育保险部分待遇标准做出了调整。在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1200元。生育住院期间报销金额:市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3800元;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4800元。

  李钰渝提醒,如果没有进行就医确认,情况一的产检和分娩就只能报销50%。

  新妈妈们从老家回莞后,带上在异地医院住院分娩的发票、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小孩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或者社保卡等资料,就可前往社保部门报销。

  失业准妈妈可享生育保险待遇

  准妈妈们如果在生育期间因辞职或企业倒闭而失业,只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领取失业金条件的,此前已经参加东莞市生育保险并且累计缴费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的,仍可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或之前参保未满12个月的准妈妈,如果丈夫满足上述条件的话,女方可以享受其配偶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李钰渝提醒,未就业准妈妈要尽早到社保部门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从办理之日算起,其在定点医院产检且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享受100%报销。但是这种情况无法在医院现场结算,需要持发票、检查报告回到社保部门进行报销。而未办理就医确认的,仅能按照非定点机构支付标准结算。

  李钰渝在经办业务过程中发现,未就业配偶使用男方的生育保险报销,很多人都会因漏提交一项资料——生育前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导致无法享受报销待遇,给自己造成很大的损失。她提醒准妈妈要及时办理失业证明,并保管好产检与生育的报告、诊断书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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