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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财务资料不真实 华海财险潍坊中支被罚30万元

[ 2017年7月21日10:28 ]   来源:[ 中国网财经 ]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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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7月20日讯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官网近日发布 “鲁保监罚〔2017〕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简称“华海财险潍坊中支”)因违规被罚,时任华海财险潍坊中支总经理金菊和时任华海财险潍坊中支临时负责人董有海担责。

  经查,华海财险潍坊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财务资料不真实

  1.费用报销不真实。2017年1月至2月,华海财险潍坊中支在经营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报销不真实费用问题。

  2.工资发放事项不真实。2017年1月至2月,华海财险潍坊中支以向员工发放绩效工资的名义,向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支付手续费。

  时任华海财险潍坊中支总经理金菊、时任华海财险潍坊中支临时负责人董有海是对上述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山东保监局表示:华海财险潍坊中支财务资料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对华海财险潍坊中支罚款3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金菊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董有海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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