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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商车费改大幕拉开 从拼费用到拼服务

[ 2017年7月24日11:04 ]   来源:[ 第一财经 ] 李思霖   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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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商业车费率改革进入落地阶段。据保监会披露,截至目前,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英大泰和保险等近30财险公司新的车险条款和费率已获批,二次商车费改即将在全国全面铺开。

    价格战、抢份额、拼规模这些首轮商车费改中频繁出现的市场乱象,将否在二次商车费改大幕拉开后重演,成为业界关注的热点。

    首轮费改乱象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初衷,是通过赋予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实现商业车险费率水平与风险匹配,使消费者从中享受到实惠。

    资料显示,商业车险保费由车辆基准保费与无赔款优待系数(NCD)、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交通违法系数相乘而得。其中,车辆基准保费由车型决定,无赔优待系数与出险次数挂钩。保险公司的定价权通过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调整实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首轮改革中,保险公司无视风险差异大打“价格战”,将两个系数调至最低,与改革初衷背道而驰。与此同时,综合赔付率的下降让保险公司有更多的成本投入获得客端,加剧了费用比拼,综合成本率因此居高不下,挤占了车险的利润空间。

    保监会数据显示,2016年车险保费收入排名前60的财险公司,平均车险综合费用率为41%,为历史最高。安永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车险保费收入共6834亿元,占财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74%。但纳入统计的60余家险企中,仅有14家有承保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相对各方面比较完善的“老三家”,中小险企由于分支机构数量、品牌效应等劣势,面临更大压力。

    一位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在渠道建设上,不管是线上(报价系统、对接平台等)还是线下(获客、黏客、客户服务等),大公司都已有一定的产能,今后只会适应新的产品和监管要求做一些小角度的调整。小公司如果没有找到第三方的支持,生存将更加艰难。

    从拼费用到拼服务

    首轮商车费改方案中,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的调整范围为0.85~1.15内。在此基础上,二次商车费改下调了两个系数的浮动下限,由0.85降至0.75或0.70,不同地区取值区间不同。

    在市场竞争依然激烈的情况下,扩大车险定价区间会不会引发新一轮的价格战?接受采访的多位财险人士一致认为,价格战、拼费用,抢份额等乱象在二次费改后不会重演。

    “二次商车费改后,保险公司已经没有成本空间持续的费用战了,而且监管对于费用的管理也更加精细。”一家财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原来费用战升级,本质是成本率有空间,也就是赔付率在下降。费改的进一步深化,意味着赔付率应该上升,从而费用率会走向下降的通道。

    该负责人表示,上一轮改革的价格战,实际上是费用战,通过费用进行价格补贴,返还给消费者,费用本身是价格的一个部分。本次改革的本质是进一步降低价格,减少费用补贴,从而降低费用率,让消费者更加直接的享受到保险产品和服务。

    “从精算角度来讲,打打到双七五,已经可以满足车险费率的风险定价,再往下的空间不大。这个情况下,我不认为价格战会重演,应该进入拼服务、拼营销手段、拼经营管理能力的阶段。下一步费率放开之后,大家就会拼创新。”安永精算与风险管理合伙人葛锋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上述负责人指出,费改对保险公司精细化定价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风险选择能力强的公司必然取得显著成本优势。另外,保险公司必然更加注重运营管理成本的下降,效率的提升,这个方面直接考验保险公司的IT技术,渠道能力,管理制度等等。

    在服务提升上,本质上是更加注重对客户的经营。费改使得保险公司急迫感提升,加快自身能力建设,促进行业服务客户能力提升。

    葛锋认为,商车费改在向着有利于中小保险公司的方向在迈进。中小险企在一个既定产品环境下难以跟大公司比拼。市场创新的空间一定是基于费率设定或者产品设计的放开,让各家保险公司去找自己的细分市场。

    “当然这个过程很痛苦,保监会也是逐步逐步放开。这是倒逼各家公司内部管理精细化的过程。这个过程结束以后,当市场平稳进入开放的态势以后,各家公司肯定能找到自己的生存之道。”葛锋说。

    监管“下药”整治

    监管部门也意识到恶意竞争的种种乱象如果不加以遏制,商车费改的预期就难以实现。二次商车费改方案公布不到一个月,整治车险市场乱象的文件也正式下发。7月6日,保监会正式印发《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财产保险公司不得忽视内控合规和风险管控,盲目拼规模、抢份额。不得脱离公司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向分支机构下达不切实际的保费增长任务。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不正当竞争。

    此外,《通知》明确,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费用预算、审批、核算、审计等内控管理,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确保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不得以虚列“会议费”“宣传费”“广告费”“咨询费”“服务费”“防预费”“租赁费”“职工绩效工资”“理赔费用”“车辆使用费”等方式套取费用。

    业内人士表示,保监会出手整治乱象是业界所乐意看到的。从监管的角度来说是风险的防范,对保险公司而言可以从之前恶性竞争的“怪圈”中得以挣脱,有更多的精力回到服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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