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时讯 | 保险专题 | 资料中心 | 百姓保险 | 产品大全 | 人才市场 | 黄页 | 博客 | 论坛 | 咨询 | 投诉 | 导航
返回中国保险网首页 中国保险网广告位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保险网 > 保险时讯 > 聚焦百姓 > 正文

母亲被陌生男子打 人身意外险能陪吗?

[ 2017年7月25日10:25 ]   来源:[ 中金在线综合 ]    双击自动滚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近,在大连市的一个停车场发生一起打人事故。一名单亲妈妈带着孩子在停车场被两名陌生男子打伤,随后两名男子立马逃离现场。单亲妈妈受伤严重,生活难以自理。目前,警方对此事已经介入调查。这样的突发事故,从保险角度来说意外险能给予赔偿吗?

  据报道,刘女士当时带着孩子往停车场里走,当距离自己的车还有两三米的距离时,她一手拉着孩子一手在包里翻车钥匙,而就在此时,停在她车对面的一辆车里下来了两名男子。“他们俩手里拿着铁棒子朝我们母子俩的方向径直走了过来。”刘女士说,当时她感觉不对劲,下意识的保护孩子,将孩子拉到了自己身后,可随后两名男子就冲了过来抡起棒子打在了她的腿上,她当时就倒在了地上。刘女士说,孩子当时被吓得哇哇大哭,一边喊“妈妈”,一边喊“救命”。

  虽然事发突然,但两名男子打人的全过程却被停车场的监控摄像头拍了下来。采访时,刘女士也给记者提供了当时的监控录像。记者看到,当日12点20分许,刘女士和儿子出现在监控视频中,母子来手拉着手本是悠闲的往停车的位置走,突然画面中跑过来两名男子,双方没有交流,两名男子拿着棒子直接将刘女士打倒在地,过程中旁边的男孩也坐了在地上。

  事发当日至今,刘女士一直住在医院,经过诊治,目前她身体两处骨折,小腿为较严重,身体还有多处软组织损伤,生活不能自理。

  采访中,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与前夫在一年半前离婚,最近由于孩子抚养的问题,双方发生过矛盾和纠纷,如今这一切是否与前夫有关因为暂时自己没有证据,所以她也不能确定。目前她只希望警方尽快查明真相,让她跟儿子有个安定的生活。目前,警方对此事已经介入调查。

  这对这样的意外伤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能赔吗?

    所谓意外伤害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的。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人身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造成的。在这里,“意外事故”应该具备三个要素:

  非本意的

  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行道树倒下等情况。

  有些意外事故是被保险人应该预料到的,但由于疏忽而引致的,如在停电时未切断电源修理线路,因不久恢复供电而触电身亡。另有一些事故虽是被保险人可以预见到的,但在客观上无法抗拒或在技术上不能采取措施避免的事故,如楼房失火,火封住门口和走道,被保险人迫不得已从窗口跳下,摔成重伤。或者虽在技术上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和职责上的规定,或履行应尽义务,不去躲避,如银行职工为保护国家财产在与抢劫银行的歹徒搏斗中受伤。

  以上这些均属于意外事故。凡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杀、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事故。

  外来原因

  指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注意:疾病所致伤害不属于意外事故,因为它是人体内部生理故障或新陈代谢的结果。

  突然发生的

  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铅中毒、矽肺等职业病虽然是外来致害物质对人体的侵害,但由于伤害是逐步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不属于意外事故。

  根据上述情况的分析,母亲被陌生男子打实属意外事故,刘女士如果购买了含有医疗责任的意外险,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保险理赔。生活中难免会有意外,甚至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是伤害,但是,意外保险、人寿保险都是可以转嫁因各种风险产生的经济损失,当代社会,要学会用专业的金融工具进行防范。

  (来源:半岛晨报、金融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没有相关文章.
保险秘书
行业资讯
企业资讯
监管动态
基层信息
保险人物

Copyright © 1997-2024 China-Insuranc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凡所涉及保险条款的内容仅供参考,并均以投保当时的保险合同为准。

企业资讯 | 汽车 | 科技 | 消费 | 教育 | 房产 | 游戏 | 商机 | 聚焦百姓 | 配资 | 人物特写 | 曝光台 | 保险股 | 保险理财 | 行业资讯 | 海外动态 | 中介园地 | 保险数据 | 保险案例 | 车险资讯 | 社保资讯 | 产品速递 | 财经新闻 | 保险评述 |